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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

一、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一)

固然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是这一千个哈姆雷特不是都是等价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意见就与另外一个意见价值等价,好坏与否还是有一个标准在的,因此一个人的意见有高度、广度、深度、复杂度涵盖面很广的能够解释这部小说的一切来确定,因此不要太放任自己的主观。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超越个人至上的客观价值,“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不是你喜欢的东西就一定是对的,而这一点在这个时代已经失控了。然而追求这个客观的不为个人所改变的道理(规范所有的一切,是终极的永恒)是非常困难,因为每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如果不去认知自己的有限的话,就很难超越自己,就永远无法追求这个客观而永恒的东西。

我们好好的认识《红楼梦》,还给它一个客观的本来想要做的事情,也可以从中得到一面鉴镜,帮助我们去面对存在本身就有的一些问题。我们这个时代因为青春崇拜、爱情崇拜,再加上一个死亡,就会觉得一切是那么珍贵。这实际上是一种过誉,会不会因此错失了真正该追求的东西。比如,如果认为杜丽娘是很伟大的情圣,就去模仿她的恋情,这是耽误自己对于爱情的真正认知,因为杜丽娘的故事在传统里面戏曲就有两种不同的范畴,一种案上剧(书面文字的剧本),另外一种是场上剧(舞台上表演)即便单一的剧码,两者都不大一样,甚至可以说本质上诉求的阅听的效果其实也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红楼梦》里分的很清楚的。只就这个区别,如果来谈《牡丹亭》就是指案上剧。场上剧的表演时选取纸本剧本的片段,基本上是不可能全本搬演的,就算全本搬演,整个给听众诉求的重点也与一卷在手去阅读文字剧本所得到的效应是非常不同的。场上扮演要呈现的美学效果就是在歌唱以及肢体的优雅动作,而更强调歌唱的部分。所以中国传统的戏剧,无论是昆曲还是京剧都非常讲究唱腔。西方汉学家强调(中国的戏剧在台上演出时)看中国的戏曲与其说是戏剧,不如说是歌剧。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也是在强调这一点。

杜丽娘与柳梦梅的爱情基础非常薄弱,甚至都谈不上是爱情。因此二者互相对对方所渴慕的是什么?是心灵还是肉欲?

其实二者互相所成就的爱情就是真的就是以肉欲为基础的。

不要被自己的成见所蒙蔽。因为《牡丹亭》和《红楼梦》关系是很密切的,很多的读者将林黛玉人作诗杜丽娘的化身这其实非常严重的错误类比,《红楼梦》根本不赞成《牡丹亭》,将《牡丹亭》的叙事模式与表现形态纳入到中华文化传统所孕育出来的文学主题,就可以将这个问题看得更清楚。到底《红楼梦》对于这一种青少年男女一见钟情甚至打破既有规范然后就有了一种比较熟悉的婚恋模式、婚恋主题抱着怎样的心态呢?当他面对这样一个传统、悠久甚至长达一千年,曹雪芹不可能不在他笔下的青少年男女不可能不去回应这个一千多年的所谓的“才子佳人”模式,一定是阳春白雪。

《红楼梦》在处理青少年男女的爱情与婚姻的内容的时候到底怎么去思考人该怎样恋爱?该怎样去面对婚姻问题以及对于传统呈现男女这样人生重大的事件?是怎样反映的呢?从中思考的什么样的问题?

第一,客观的。不要把自己主观好恶投射到人物上去而扭曲人物的原貌。

第二,在认识这些人物之后,那对现代人面临这样一个纷乱的甚至是失控的人际关系,曹雪芹可不可以以那样的传统的甚至被现代人认为是保守的态度也依然能给我们很积极的启发。这个时代就是一个堕落的时代,很像晚明,阶级颠倒、身份僭越、情欲扩张、物质过分的奢靡失控,这就是晚明的文化图像。那么身在其中的人可以跳出来客观意识到现在的处境问题,或许能对改善这个时代多了一分机会。

所以,透过《红楼梦》想做的两个工作,一是还给《红楼梦》真貌(逼近《红楼梦》的原貌);二是在这样的努力中酒精对现代人能不能有一些启发,如果有,这样解读《红楼梦》就会更有意义。

大多数学者认为《红楼梦》是受到才子佳人故事的影响,接受了才子佳人小说的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的价值观。所以在这样的认知下推论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是否有爱情根苗的自主滋长,好像是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谈起恋爱来,这也是超越阶级的一种革命性的表现,当然就反时代、反礼教、反封建,这实际上是为了满足自己而进行的投射我们自己的东西,其中的逻辑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反封建、反礼教、自由与革命,这一套思维都主宰了好久,《红楼梦》是这样的吗?

人是需要努力的超越自己的成见的。中国传统大概延续了两千年,面对未婚青少年男女的如何处理婚姻恋爱的一种形态。这只是其中之一,不是中华文化中活过的一代一代的人们的常态。认为《红楼梦》是受到才子佳人故事的影响是错误的。假如《红楼梦》与才子佳人小说的传统有关联的话,必须仔细的精确的说明这个关系到底在哪里可以成立?

曹雪芹根本是反对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红楼梦》受到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响:

(1)《红楼梦》确实从才子佳人小说中吸收了一些东西,就和《红楼梦》吸收了许许多多的整个中华文化的百科全书一样的,将这些经史子集各方面的文化积淀都当做他的创作资料库。只能用资料库定位,这和思想完全是两回事。

(2)《红楼梦》不推崇婚姻恋爱自由,其实在反对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中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且产生的爱情不认为这是真正爱情,而且还会告诉人们为才子佳人什么会有这样的自由恋爱的表现,都是因为他们的人格形态,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文化素养是低下的。现代人主张的自由恋爱与情欲自主看在大雅君子正统文化心灵中是非常堕落低下的行为。

《红楼梦》面对才子佳人小说做了哪些超越、哪些反驳?《红楼梦》根本就不是一部爱情小说。

读者要成长:心智程度、思想能力、判断力的提高,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是不是有足够的宽广。一个幼小的青少年所知真的很有限,与真理的距离差得很远的,给自己的生命更多的机会,以便在未来漫长的人生越来越壮大,因此绝对不可以为情而死,让自己真正了解情是什么,为的是人生看得更远、看的更丰富。

曹雪芹不可能把《红楼梦》限缩在爱情里面。宝黛的恋情在前八十回是在三十回之前很重要的一个情节主轴,当二人彼此心照不宣达到一个情感的默契之后,二人的故事就变得很少了。这以后曹雪芹就将自己关照的对象扩充到整个家族的复杂人际关系之上了。家族内部的纷争的重要性可能比宝黛的爱情更重要,以篇幅来讲、写得浓墨重彩其可能是点缀与铺陈,只是为了烘托宝黛的爱情?宝黛的爱情是某一阶段受到了作者很大的着墨,但不是全部情节的主线,其实《红楼梦》的主线是家族的兴衰,而宝黛爱情是附属在下面非常重要的主题。

为什么爱情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东西呢?在这样一个爱情崇拜的世界,自己的爱情、别人的爱情、古人的爱情就一定要是最重要的,如果妨碍这种爱情的发展全部的人都会是坏人。爱情不是人生中唯一最重要的东西,当爱情开花结果,就要进入到婚姻,而婚姻更是一个漫长的阶段,与花前月下的爱是不一样的,婚姻里面已经不只是纯粹的爱情,婚姻要持久就一定要加上恩情。恩情不是一种没有理由的浪漫的激情的反映,恩情其实是一个人的人格的表现,“知恩图报”,感受到别人对自己好,不会觉是理所当然,这是多么可贵的人格品质。

爱情其实人生中的一种体验,但不是人生中的唯一的价值。

《红楼梦》不是一部爱情小说,尤其不是一部才子佳人小说。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小说的关系:

《红楼梦》一再对才子佳人小说进行批评。

第一回,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

对曹雪芹来讲这是一个永恒的事理。

野史,稗官野史,对小说故事的蔑称。小说的地位一直很低,直到清末在康有为梁启超的领导之下,因为当时满清帝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溃不成军,民族自信心丧失殆尽),极力的想要变法图强,在文化上渐进西方小说的文类与功能,认为西方这么强大,除了船坚炮利,小说也是带有很大的社会功能,可以教化人心。这就导致面里一个非常严重的文化内在矛盾,中华文化认为小说地位是非常低贱的,创作者大多都是潦倒穷困的文人。小说在中华文化的地位就如同日本的吉川幸次郎(1904-1980)所说的是一种“反文化”。当遇到一个国族巨变,渐进西方的时候来图强应变的情况下,又去用定位不一样的小说在这样贫瘠的土壤上来弘扬它的功效,就会面临很大的文化内在矛盾。在清末之前的一百多年的乾隆盛世,曹雪芹就在这种背景下写小说,他是以哪种心态来写小说,真的是为了用小说来反动、进行社会改革、社会教化,以他的出身背景,因此他所写的就是大雅的正统阶层的精英文化。

小说家创作《红楼梦》面临巨大的困境(高度的文化涵养而从事被认知这样一个低下的文类)到底有没有另外的价值,以便解决内心的巨大落差。

“我这不借此套者”:与才子佳人小说的套式(包含美学与意识形态)是不一样的。美学效果:“新奇别致”。“事体情理”:呈现的意识形态。

《红楼梦》的作者到胡适将曹雪芹考察出来的。

对家族的繁华与追忆。同时也自觉到与一般小说要有区别。

在汉代以来对小说就是认为是街谈巷议,有助于世道人心的价值。为什么称作野史,就是小说依托在史之下。古人认为经的价值最高,在六朝时将修史提升到一个读书人的人生价值的地位。因此,经和史就成了古代文人的最高意义。注经修史就是人生最高价值,唐代的一个宰相认为自己的一个遗憾就是没有参与修国史。

野史,贬低小说,比托在史之下。提高小说存在性的一个策略,区隔正史的真正的价值。

第一回,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不可胜数。

色情小说,在现代商业逻辑中就叫性消费。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终不能不归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戏中的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理即文,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千部共出一套:千篇一律。“才子佳人定式”。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真正反对的不是形式的千篇一律,而是涉于淫滥。

在清中叶以后才子佳人小说就会变得更加色情化。但是曹雪芹认为纯情的才子佳人小说“终不能不涉于淫滥”。曹雪芹对淫滥的定义。

竟不如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也可以喷饭供酒。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反失其真。……所以我这段故事……亦令世人换新耳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

换新耳目:不只是形式,而且是不涉于淫滥。

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

淫滥就是“淫邀艳约”、“私订偷盟”,男女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规范,就是淫滥。《红楼梦》的淫滥标准比较严格,不只是身体上,心理上也做了规范,都要严守贞洁,不可能在婚姻之前心有他人。“事体情理”:就是“不涉于淫滥”,连“私订偷盟”都被排除在外的。

这句总结词“淫邀艳约”就是回应的“风月笔墨”,“私订偷盟”针对的是“才子佳人等书”。

小说文类被贬低
风月笔墨淫邀艳约偷香窃玉
才子佳人等书私订偷盟暗约私奔

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

第五十四回,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创作心理以及读者的心理需要(消费心理)。他了解读者爱看什么。

贾母笑道:“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绝代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象个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样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一个男人家,满腹的文章,去做贼,难道那王法看他是个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了不成?(林黛玉不可以带入到才子佳人故事)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子的小姐,(这样的家世背景产生一个这样的佳人就叫“大不近情理”。身为这样的家族,呼吸的空气就是礼教观。这样的家世背景出现违背礼教的女儿就是自相矛盾。)又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的,(受过诗书的教育,礼教规范。)就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大家的生存形态,随时周围有一大群人。)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头知道?你们想想,那些人都是管做什么的?(通过现实的情理进行批判)可是前言不答后语了不是?”众人听了,都笑说:“老太太这一说,是谎都批出来了。”

“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涉于淫烂,私订偷盟。

世宦书香之家不可能出现一个违背礼教的女儿。

这一段与第一回是一脉之下,是文本的内证,不是反讽。

脂批:

首回楔子内云:“古今小说千部共成一套”云云,犹未泄真。今借老太君一写,是劝后来胸中无机轴之诸君子不可动笔作书。

回末总评:

会读者须另具卓识,单着眼史太君一席话,将普天下不近理之奇文、不近情之妙作一起抹倒。是作者借他人酒杯,消自己块垒,画一幅行乐图,铸一面菱花镜,为全部总评。

二、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二)

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批判:形式结构的美学上的缺陷:千篇一律,形成的艺术怠惰;内容层面:“终不能不归于淫滥”。曹雪芹对于淫滥的定义与现代人不同,是身心的双方面的贞洁。

视觉:眼睛看到的东西是经过意识形态、价值观取舍之后的。

贾母的破陈腐旧套非但不是反讽。反讽就是“表里不一”,是现代西方批评之家归纳的字言简意赅的定义。贾母的话是始终贯通如一。贾母的话是第一回石头言说的进一步的充分的说明。脂批也是如此。脂砚斋与《红楼梦》有非常重叠的关系,可以介入文本的创作,“令”曹雪芹删改秦可卿部分等,在作评的过程中重温类似的经验,在集体参与中得到一种情感慰藉,是最客观地评价。

浦安迪(Andrew. H. Plaks):脂砚斋的评本不仅提供了大量的有关小说的宝贵史料,同时也展现了绝无仅有的一页,是我们对敏感读者的反应以及它的文化背景纸至于《红楼梦》的文学价值会有直观的了解。而脂砚斋恰好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然而两百年的距离,不只是时间的距离,也隐含了两千多年的文化断层。脂砚斋的宝贵性不只在于与曹雪芹是同一个时代的人,严格来说他们还是同一个阶层的人。即便是同一时代,因为阶级的隔阂,也会导致彼此理解的误差。

《红楼梦》不仅反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千篇一律的形式,还反对它追求婚恋自主的品德上的偏差。《红楼梦》开宗笔力万钧的对野史极其的轻视与贬低。第一回,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

浦安迪:明清奇书体的作品形态。(怀才不遇的文人)六大奇书的编订者固然都是高才的文人,以《红楼梦》这样独特来讲,《红楼梦》在这六大奇书中也是独一无二的一种。

“历来野史”:包含明代,也可能包含明代的白话小说。“此套”:内容与意识形态的取向。《西游记》:神魔,《三国演义》:政治军事,《金瓶梅》极端的欲望扩张,充满等而下之的人性的沉沦的无规范性的世界。所有的小说没有在写贵族文化,这是民族的最高的、最精致的文化。等级和阶级是理解《红楼梦》的关键所在。

小说这个文类在传统文化的定位都是很低贱的,这是作者的自我搏斗。文类都有阶级,最高雅的是诗歌与赋(骈文,五四以来贬低的文字游戏),骈文在古代是非常精英的文字高雅的呈现,要求的美学条件比诗更高,赋比诗碰触美学的进展更早,它在美学中的发现与进展才会回馈给诗歌,诗歌中的对仗、声律是落后在赋之后。

小说,小,不足称道;说,表达,街谈巷语。

“小说”最早出现在《庄子》。

《庄子·外物》:“其于大达亦远矣。”

这时的小说是指小家真说,一家之言。因此后来小说就与故事连在一起,依然不脱小说原来的定义的价值取向。

明清时期对小说的看法。

明代·可一居士(《警世恒言》的序):“六经国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说也。”经史是传统文人毕生所追求的可以为其盖棺定论的终极价值。注经修史在死后也可以光耀门楣。

《汉书·艺文志》:九流十家,第十家就是小说家,“不入流”。而且写小说的人自己都承认接受这一点。因此,做小说的人不愿意挂名,因为会反向的污名,匿名就变成了小说流传中的常态。

胡适:施耐庵是在《水浒传》的故事流传累积发展过程中最后的编订者,以其高才将《水浒传》整理编写,具有高度美学的价值。不过施耐庵即便对《水浒传》有这样的贡献恐怕他也不是真正做这个伟大贡献的那一个人,施耐庵可能为某一个生活在明代中期的某一个文人的托名。因为那个时候的士大夫还不敢公然出名著作白话小说。

《红楼梦》的作者也是在胡适先生考证之后确证的。

曹雪芹著作《红楼梦》也是这样的情况。当时的钱大昕《正俗》:

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小说演义之书,未尝自以为教也。而士大夫、农、工、商、贾无不习闻之。以至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释、道犹劝人以善,小说专导人从恶,奸邪淫盗之事,儒、释、道书所不忍斥言者,彼必尽相穷形,津津乐道。以杀人为好汉,以渔色为风流,丧心病狂,无所忌惮。子弟之逸居无教者多矣,又有此等书以诱之,曷怪其近于禽兽乎?世人习而不察,辄怪刑狱之日繁,盗贼之日炽,岂知小贼之日炽,岂知小说之中于人心风俗者,已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吴敬梓创作《儒林外史》之后程晋芳:“吾为斯人悲,竟以稗说传。”

文康《儿女英雄传》,自己认为:“人不幸而无学铸经,无福修史,退而从事与稗史,亦云陋矣。”

吉川幸次郎在1946年《中国小说中的地位》:中国小说并非是具有价值的存在,而是反价值的存在,并且与其说它是文化,不如说它是非文化。

曹雪芹既然反对小说,为什么还要写《红楼梦》的真正的原因?

曹雪芹批判才子佳人模式。最早提出“才子佳人的定式”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狭义的才子佳人的故事追踪在曹雪芹的时代以前“脍炙人口,由来已久。”(静恬主人《金石录·序》)狭义的才子佳人是专指十七世纪的明末清初的写作形式是大致是二十几回的男女婚恋故事。(1644年满清入关建立大清帝国,曹家是清朝的国勋门第。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纪。)

根据估算从十七世纪下半叶才子佳人故事流行不辍,到十九世纪都是才子佳人小说盛行时期,同时也在刺激出版市场,出版才子佳人小说的书坊大概就有一百多家。民国时整理这些小说《小说集林》。佳作:《平山冷燕》《玉娇梨》。书名的拟定受到《金瓶梅》的影响。《平山冷燕》《玉娇梨》竟然存有二十九种的版本在市面的畅销,再版的盛况元生《西游记》。落于窠臼、千篇一律,是为了畅销的把握。读者的心理非常微妙,满足这样的心里就可以畅销,但是文化价值很低。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神。因此自己想好了要的是什么,选择好了就走上自己想要的道路。

大量的投入到才子佳人的小说的床走就是因为丰硕的物质报酬,在获得现实的利益的时候也是羞于挂名,维持生计的时候也在内心滴血。

大致模式:因诗相慕或因色相慕——出现障碍——排除障碍(男主角受到冤屈,女主角的可怜:与读者形成共鸣、阅读需要)——大团圆(皇帝赐婚)。

吴大猷(1907-2000):只看圆满结局的小说。

人生面对生离死别,假如保有对于美好事物的信念的纯洁心灵,很难承受数十年的得失的压力。把自己的心灵的力量用在有所贡献、有所付出、有所成就的地方,而不是消耗在对不幸事情的感伤上。将心中的力量转化为对这个世界的正面的贡献,如果看了之后会削弱自己的力量,那就避开它吧。

“大团圆”的结局大行其道是否是因为读者都有心灵上的沉重的负担,也有不完美的遗憾。在现实世界无法改变的时候就透过阅读在那个片刻在心里获得一个平衡?人世间本来就不圆满,有很多的残缺,所以一个文类表面上在艺术上有这么多的缺点,但是盛行的时候就会给人一个文化上的警觉,这个文化里的人面对的是与我们不一样的时空,面对的是什么,就不可以想当然耳了。骂人家平庸的同时,也许暴露了人的无知。

林辰在《明末清初小说述录》中将才子佳人小说情节结构概括为:*男女一见钟情;*小人拨乱离散;才子及第团圆三个阶段。

文人在创作的时候,除了物质的满足,当然也有及第的愿望得到满足。大团圆:一美双艳。

三、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三)

狭义的才子佳人小说,就是明末清初流行起来的以男女婚恋故事为主的小说,在形式上基本上是二十回左右,呈现出一种制式化的,被《红楼梦》批判为“通套旧稿”的形式窠臼。人们常常把《红楼梦》看作是一部才子佳人的爱情剧(婚姻悲剧),这是现代人不自觉的在既定意识下产生的集体误解,集体误解像谣言一样在特定环境下传播,就会导致大家的集体误失。一个人如果不愿意清醒尽力地从本能以及周围环境的不自觉的影响中努力的清醒过来,一定会受到自己所不知道的框架所影响,以这个框架为中心去看问题,无论怎样热爱《红楼梦》或者在《红楼梦》里的到多大的满足,这都建立在一个误解上的。

广义的“才子佳人”追踪蹑迹、探本溯源,其实有一个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背景。原来所谓的“才子佳人”的形象与其专有词汇其实老早就在明末清初就有出现了。

“才子佳人”最早就在唐代的文献里就有出现了。李隐《潇湘录》:

妾既与君匹偶,诸邻皆谓之才子佳人。

“才子佳人”的婚姻组合的理想与实践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了。

唐人传奇小说中有这样的主题内容,清朝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

(唐人传奇)大抵情钟男女,不外离合悲欢。红拂辞杨,绣襦报郑:韩、李缘通落叶,崔、张情导琴心;以及明珠生还,小玉死报;凡如此类,或附会疑似,或竟托子虚,虽情态万殊,而大致略似。

唐人小说的作者是当时的一流的文人,古文来写作(古文运动),与一般的小说(街谈巷议、稗官野史)来一同看待,是一个特别的类型。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未婚男女的婚恋无论是唐代的特殊背景(进士与名妓的遇合),还是才子佳人伪托高门落入那样的套式,这些都很容易变得千篇一律的套式。

才子的源头。Richard C.Hessney认为中国的第一个才子形象是《西京杂志》司马相如。《西京杂志》中的司马相如比较接近才子形象,具有美学上的意义。才子的特色:外形俊美、诗才(文艺才能)、年轻,展现的是一种阴柔性,与男性的气质不同的。中国文化欣赏的男人有一点儿阴柔化的倾向。

《霍小玉传》中的李毅:

玉乃低鬟微笑,细语曰:“见面不如闻名,才子岂能无貌?”生遂连起拜曰:“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

Richard C.Hessney认为最早的佳人形象是《会真记》的崔莺莺,特点是外貌美、诗才、出身高门。陈寅恪认为崔莺莺是伪托高门,是一种写作策略。因为整个故事中崔莺莺家庭的家族成员简单,其实真正的生活形态就是妓女。

在唐传奇里崔莺莺的真实身份不是高门女,不可用现代观念来理解。Richard C.Hessney认为最早的佳人形象是《会真记》的崔莺莺,是传奇里的崔莺莺,不是真实世界的莺莺。故事里的莺莺姓崔,名门贵族中的崔就是山东五大姓之一,是进士渴望联姻的家族,结交的高门的对象。《霍小玉传》中的李毅的母亲给他联姻的就是卢姓女。

崔莺莺,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名字是叠字的话通常不是妓女就是侍妾(“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陈圆圆、李师师、张住住、关盼盼、苏小小)。妓女和侍妾在传统社会中一般是贱民。也有例外,比如晚明时也有叶绾绾。

Richard C.Hessney认为开创才子佳人的模式是明朝的吴炳《绿牡丹》。也有学者认为元代的杂剧就确立了才子佳人的婚恋理想,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首次表达了“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的说法,引述的三句话就是出自于《西厢记》,里面表达就是一种婚姻恋爱的理想“佳人配才子”。

戏曲小说在明清时大行其道,是因为当时的庶民阶层开始兴起,市场扩张,中下阶层的平民需要娱乐。因此这个时候对于才子佳人婚恋理想应该不是首次或最早,只是这个最早在文化的集中有阶层的区分之下应该是在一个比较是中上阶层的领域里面,因此不可以是在明清时出现的。

那么曹雪芹自己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米兰·昆德拉:“任何一个小说家在进行创作的时候隐含了对于小说是什么的基本的信念。”

既然曹雪芹点名批判才子佳人小说,那么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的认知是什么。

《红楼梦》认为最早的佳人是卓文君。

第一回,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归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亦令世人换新耳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

潘安:潘岳。子建:曹子建,曹植。西子:西施。小玉,霍小玉。

女性中只有卓文君时出现两次。

卓文君属于正邪两赋中的奇优名娼的一类。

正邪二气中肯定的是在传统文化中的最有贡献的大仁者(包含理学家)。大恶者是从正统文化来看待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蚩尤、共工列入大恶者的原因。(丧失生命、丧失历史解释权,被污名化。)

正邪二气中分为三类(因出身):

公侯富贵之家情痴情种王谢二族、顾恺之、陈后主、 唐明皇、宋徽宗
正邪 二气诗书清贫之族逸士高人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刘希夷、温庭筠、米芾、石延年、柳永、秦观、倪瓒、唐寅、祝允明
薄祚寒门奇优名倡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

阮籍、嵇康、刘伶属于竹林七贤,都是世家子弟、王孙公子,然而其实是没落的世家,生活流徙不定,贫苦;分类属于诗书清贫之族,但是思想意识也有一点不一样。

唐代以后通过科举制打破阶级固化,实现阶级中人才流动,丧失贵族背景,都有诗书文艺的才能。

陶渊明家世背景在六朝不是高门,祖父陶侃是大家族,到陶渊明更是走向清贫(《乞食诗》)。

优伶:以艺娱人。《江南逢李龟年》(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全诗隐含着一种人生的无常。(“盛筵必散”“月满则盈,水满则亏。”)红拂女是侍妾;薛涛是唐朝名妓(薛涛笺);崔莺莺在陈寅恪认为是名妓;朝云,苏轼的爱妾。

卓文君为什么会出现在奇优名倡的行列呢?

《史记·司马相如传》:

临邛多富人,卓王孙僮客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乃相谓曰:“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并召令。”令既至,卓氏客以百数,至日中,谒司马长卿,长卿谢病(消渴疾)不能往。临邛令不敢尝食,自往迎相如。相如不得已,强往,一坐尽倾。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时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说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令侍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与驰归成都。

在传统文化中因为司马相如就变成了一种疾病隐喻,就变成了一种文人病,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在诗文中出现消渴往往就会带有一种才华与风流的象征。(《疾病的隐喻》(Susan Sontag):1.肺结核,在西方是一种爱情浪漫的疾病,内在热情燃烧的疾病,是一种高贵的疾病:茶花女。在文化中面对得了肺结核不健康的非常美丽浪漫的病人,健康就会变成一种羞耻,内在枯槁,没有热情。2.癌症,低下的疾病。)

中国文化传统中肺结核就是一种高贵的疾病,是一个爱情的象征,比如《红楼梦》,在爱情面前,健康就会变成一种耻辱,于是薛宝钗就倒霉了,无形中就会影响对一人物的认知与建构。

贾母因听了女先的《凤求鸾》而发表了长篇大论的阐述。“凤求鸾”的典故就是来自司马相如的所弹的曲子《凤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凤:司马相如。

当贾母在批判陈腐旧套的时候就是蒋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涵盖在里面了。

卓文君的故事被认为佳人的化身。

卓文君的家族,“家僮八百”被归类为薄祚寒门,是因为卓王孙是临邛“富人”,卓家不是公侯之家,不是贵族。“富”与“贵”是不一样的。卓文君一眼一见钟情一个男人,就亡奔相如,这就是奇优名倡的行径。《会真记》:

张生:“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

曹雪芹认为最早的佳人形象是卓文君:且家世背景也与奇优名倡的出身薄祚寒门相吻合,阶层归属一致,与司马相如的故事也符合才子佳人的故事的基本模式和构成要件(慕才好色:才艺诗、琴、美貌),这个故事的发展分为六点:最早的才子形象(才貌双全),年轻貌美的富家女(家族富人与后世伪托的高官一致),偷窥(导致一见钟情),贴身侍女的穿针引线,婚恋自主的作为,大团圆的结局。

曹雪芹将卓文君放置于薄祚寒门是有高度的一致性,他是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事情。

四、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四)

追踪《史记》中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可以发现司马相如与卓文君遇合过程蕴含了才子佳人模式中绝大部分的要素。包含:慕才好色、司马相如符合最早的才子的形象、卓文君具备年轻美貌与家世财产雄厚、窥视后一见钟情、贴身侍女的穿针引线(最早的红娘)、婚恋自主的作为、结局的大团圆。

现代人不可以自以为是,不可以将进行试验的人类生存模式作为最好的标准,来鄙夷其他的生活模式。才子佳人模式在传统社会被定位是淫奔、没有教养的、没有文明概念的自主的行为。卓文君的行为就是倡优的行为,被曹雪芹列入到奇优名倡的行列,婚恋自主被定为下层平民的才有的行为。她收到的教养是贫民的教养。卓文君新寡,司马相如将二人的浪漫的遇合其实私底下都是有安排与计划的,甚至与县令是进行过密谋的,整体作的安排。浪漫的底层是私心与私利,而是阴暗的谋算。文君新寡,回到娘家,如果是名门女子,丈夫过世,女子将从一而终,比如《红楼梦》里的李纨,贾母与王夫人认为李纨的行为“令人敬服”。文君新寡,回到娘家。说明卓家确实不是大家族。

卓文君当垆卖酒,将酒家开在母家对面,给父亲难堪(“抛头露面”)。

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乃令文君当卢。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耻之,为杜门不出。昆弟诸公更谓王孙曰:“有一男两女,所不足者非财也。今文君既失身于司马长卿,长卿故倦游,虽贫,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奈何相辱如此!”卓王孙不得已,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以古人来看,二人不会是为人称道的典范。曹雪芹是在一个源远流长、讲究礼教的大传统(great tradition)之下,他们更看重的是诗书教化的整套文明的基础与核心,与现代人的观念是非常不一样的。

大传统不是现代的小传统,小传统是各自发展,在创造力与发展与整体的发展有一点脱节。

正邪二气当它赋形到具体的人类的时候,这些人受到后天的环境影响分化成三种不同的类型,其中的奇优名娼就包含卓文君,卓文君在《红楼梦》中不断地被当作“才子佳人”模式中的“佳人”的代码,这也证明曹雪芹是反对才子佳人故事的。

“才子佳人”模式不只是出现在小说里,同时也出现在戏曲里面。戏曲是才子佳人模式大行其道一股推波助澜的社会力量,诉诸悦众一般的喜好。

现代人追求美国主导的个人主义,只要自由,就是正确的情况下,有才子与佳人遇合的爱情戏剧就会受到现代人的肯定,比如《西厢记》(张生与崔莺莺)、《牡丹亭》。《牡丹亭》的昆曲的戏剧艺术。只就戏剧的内容,《牡丹亭》加上死亡的因子使得这个爱情更觉浪漫,且有汤显祖自成逻辑的“至情说”。一个作者可以创造一个世界,但不可以说创造的那个世界是唯一或者最好的定义,如果不符合就不是最好的。汤显祖认为至情是:

生而可死,死而可生。

情之至者,即梦即真。

情生物生,情灭物亡。

至情永驻,死生不二。

可是为什么至情会是这样的一种呢?至情有很多种,可是为什么可以规定至情与生死的关系,是一个虚构,不可以是至情在人间的唯一定义呢?对许多年少无知的女子造成了很大的误导。

《红楼梦》怎么看《西厢记》、《牡丹亭》的?

大多数研究者和读者认为《红楼梦》是接受《西厢记》的,在进入大观园后,宝黛二人共读西厢,且二人的爱情是对《西厢记》的模仿,且有学者认为二人在后期会进入到情欲的涡流当中。

第二十三回,

宝玉笑道:“来的正好,你把这些花瓣儿都扫起来,撂在那水里去罢。我才撂了好些在那里了。”黛玉道:“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儿什么没有?仍旧把花遭塌了。那畸角儿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埋在那里;日久随土化了,岂不干净。”

林黛玉作为女性比贾宝玉想的更远,性别对人思考的影响。落花流落于大观园之外就是等于少女的出嫁,出嫁后,女子的命运就不可以自主,平行对照,林黛玉就想的更多了,落花就等于女子,这些都是当事人没有察觉的是曹雪芹刻意去安排的预言,一个女性要想常保干净,就只能永远留在大观园里面。

正看到“落红成阵”,只见一阵风过,树上桃花吹下一大斗来,落得满身满书满地皆是花片。

研究者就对“落红”二字有了新的解释,认为宝黛二人将来会卷入到情欲的涡流中,因为产生对张生崔莺莺的模仿。这是现代人的任意解读的范例。

比如唐诗中有: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有人将其解读性爱的象征,叶嘉莹老师对这一种情况进行了批评。

“落红”的意思就是落花。

《红楼梦》对《西厢记》、《牡丹亭》采取什么立场?

从元明以来,戏曲与小说就共享共同的题材,这是在文类发展的一个现象,因此曹雪芹将戏曲的《西厢记》《牡丹亭》作为广义的才子佳人小说是完全合理的。

第二十三回,

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一件,不曾见过。想毕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则天、玉环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买了许多,孝敬宝玉。……单把那文理雅道些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那粗俗过露的,都藏于外面书房内。那日正当三月中浣,早饭后,宝玉携了一套《会真记》,走到沁芳闸桥那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展开《会真记》,从头细看。

《会真记》:即为《西厢记》,会:邂逅,真:娼妓、妓女,崔莺莺真实的取材蓝本就是名妓,在中唐以后,元稹、白居易,晚唐的曹唐等人写到娼妓(美丽动人)就会用“仙”来代称,在道教系统里“仙”就是“真”,所以在传统里“仙”、“真”这两个字就是有这个意味。

《会真记》就是茗烟偷渡进来的“外传”“传奇脚本”的范围里,这个定义一直延续到第三十二回,

原来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皆由小物而遂终身,……同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

林黛玉担心史湘云与贾宝玉模仿外传的行为。戏曲基本属于才子佳人的外传野史。第五十一回,

蒲东寺怀古

小红骨贱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

虽被夫人时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

梅花观怀古

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

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众人看了,都称奇妙。宝钗先说道:“前八首都是史鉴上有据的,后二首却无考。我们也不大懂得,不如另做两首为是。”黛玉忙拦着:“这宝姐姐也忒胶柱鼓瑟、矫揉造作了。两首虽于史鉴上无考,咱们虽不曾看这些外传,不知底里,难道咱们连两本戏也没见过不成?那三岁的孩子也知道,何况咱们?”

蒲东寺、梅花观分别是《西厢记》、《梅花观》的两个地方。曹雪芹将这一类的戏曲、小说都视为才子佳人小说。

第四十二回,

黛玉一想,方想起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好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给别人,我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的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姐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字的倒好……至于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绩的事才是;偏又认得几个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书看也罢了,最怕见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里暗服,只有答应“是”的一字。

薛宝钗对林黛玉晓以大义,是对林黛玉爱之深,责之切才会有的分享。薛宝钗现在所说的“我们也不大懂得”是一个女孩子已经成长了以后本来就应该谨守的闺范。

反省:人为什么这样的情绪失控呢?为什么你的情绪是这样的优先、这样的失控?是不是显示出一种潜藏的阅读需求?

实际上第五十一回林黛玉与薛宝钗的立场是相同的,只是二人在保留这两首诗上采取的判断不同。二人都认为两个地方是虚构的(史鉴无考),也都表示没看过这样的外传(薛宝钗七八岁,林黛玉是第二十三回看的),但是林黛玉认为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两首诗存在(两本戏剧的场上搬演)。

两个不同的传播管道:外传野史是禁忌,戏曲表演是合法的,在合法的管道就可以保留。这个意见就得到探春、李纨赞同,可见林黛玉并没有反抗礼教,否则怎么李纨、探春都会表达赞同呢?第五十一回,

李纨又道:“况且他原是到过这个地方的。这两件事虽无考,古往今来,以讹传讹,好事者竟故意的弄出这古迹来以愚人。比如那年上京的时节,便是关夫子的坟,倒见了三四处。关夫人一身事业皆是有据的,如何又有许多的坟?自然是后来人敬爱他生前为人,只怕从这敬爱上穿凿出来也是有的。及至看《广舆记》上,不止关夫子的坟多有,古来有名望的人,那坟就不少。无考的古迹更多。如今这两首诗虽无考,凡说书唱戏,甚至于求的签上都有。老少男女俗语口头,人人皆知皆说的。况且又并不是看了《西厢记》、《牡丹亭》的词曲,怕看了邪书了。这也无妨,只管留着。”

关公在清代旗人最敬爱的神,崇尚武功,八旗中每一旗都有关公庙,天下的关公庙就更多。李纨在说明虚构的庙宇以关公来举例,来说明古迹确实存在(虽然是后人的穿凿附会),宝琴是到过的。

中国文化中的一个现象:传说历史化,虚构的传说就会变成真正的历史的遗迹,如西施浣纱地,因传说而出现真有其地,以至于有一些历史文本、文学文本的客观依据就是来自虚构。

无考的古迹是合理的。

合理性的来历(合法的管道):说书唱戏等等,就变成人们的常识。

从李纨的话可见只要不是从《西厢记》《牡丹亭》的词曲就是合法的管道,也就是文字版本是不合法的。

为什么两个传播管道受到不同的待遇?

自从宋元以来,所谓的戏曲就有两个不同的范畴,一种是舞台上动态表演的场上剧,一种是以文字为表现媒介的案头剧。戏曲文学与戏曲表演有很特殊的分离现象,《红楼梦》就是谨守二者的界限分明,也因此就有这样悬殊的差别待遇。

所谓的场上剧之所以可以变成一个社会流行而突破闺阁界限,甚至注重礼教的贵族妇女都可以通过这个渠道知道的一些才子佳人的常识,原因就是这种场上剧的审美的重心就在于唱念做打,用戏曲的专业描述来说就叫做有声皆歌、无动不舞,只要在舞台上所有发出的声音都要有音乐性,甚至咳嗽;任何肢体的动作都要优美,好像在舞蹈一样。西方汉学家就提到中国的戏剧与其说是戏剧,不如说是歌剧。

第二十二回,

宝钗笑道:“……你更不知戏了。……铿锵顿挫排场韵律不用说是好了,那词藻中有只《寄生草》,极妙,你何曾知道!”

表明观众注重的是音乐性与肢体的表演性,在场上时注重的唱段与身段。

程羽文《盛明杂剧·序》:

曲者歌之变,乐声也。戏者舞之变,乐容也。

场上剧审美重心不在台词、文字。场上剧的方言白(口白等)都经过一定程度的音乐化的加工,是一种艺术语言,其中的唱、吟诵、韵白都是广义的歌,就连“唱念做打”的“念”也是在以歌舞来演故事,甚至所有的情绪化的表演都要音乐化(笑、哭、咳嗽等等)。因此从宋元以来(宋代的瓦舍)一直到明代的戏曲中就出现了许多只有“念”(口白)没有唱词的曲段常出现在折子戏里面。折子戏:全本很长,可以选取片段(一折)单独演出。只有念没有场次的包含《荆钗记·疑会》、《白兔记·分娩》、《香囊记·拾囊》、《南西厢·警传闺寓》、《明珠记·鸿逸》、《琴心记》、《昙花记》等等。

折子戏通常是在什么情况表现?戏曲经常是宴饮时的精神佐餐,尤其是一种小规模的活动里,无论是表演者还是欣赏者对于音乐的关注就远远超过戏剧性、情感表现等等因素的关注。因此剧作者常常是尽力的发展唱功,大凡在官僚富豪的府上演出都有这样的风格。

在贾府通常就是这样的折子戏,因为时间短,通常配合一些饮宴的庆祝活动,就有加成的效果。《红楼梦》里常见的折子戏就有《牡丹亭》的《游园》、《寻梦》;《西厢记》的《惠明下书》、《听琴》;《玉簪记》的《琴挑》,这些都是单本唱片(单本:单一一出,唱片:一个片段)演出的呈现。这样的形式盛行一直从康熙到乾嘉,将经典的戏文传奇进行改编,以“出”为单位,形成了可以随意穿插串演在厅堂宴席之间的折子戏。紫禁城里的:漱芳斋(重华宫的东边)。戏楼:

颐和园里的戏楼图片:

紫禁城的畅音阁图片:

除此之外室内还有小型戏台,为皇帝、太后演出短时间(十五分钟)的小戏。

漱芳斋后殿戏台图片

在贾府似乎没有这样的固定的戏台,应该是临时搭建的。元妃演戏的楼不可能是大观楼,是威严而神圣的地方,不可能用来演戏。(太和殿不可能演戏的。)醇亲王府

在满清闺中女性包含贵族妇女所看的戏可以包含才子佳人剧。清宫内廷里所搬演的戏曲有《西厢记》的《寄柬》、《拷红》;《牡丹亭》的《学堂》、《拾画》;《玉簪记》的《琴挑》,所以《红楼梦》了也出现类似的戏剧,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一个现象。

说书唱戏流向上下层,反倒是才子佳人的其中的一些内容变成了流传的具有合法性的知识。

第十六回,

凤姐笑道:“……历来听书看戏,古时候未有的。”

第四十回,

贾母摇头道:“……你们听那些书上戏上说的小姐们的绣房,精致的还了得呢!”

第三十六回,

宝玉……央他起来唱一套“袅晴丝”。

第四十四回,

宝玉和姐妹一处坐着,同众人看演《荆钗记》,黛玉因看到《男祭》这出上,便和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上来做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

《荆钗记》也是才子佳人戏剧,是场上剧的演出。

第五十四回,

贾母……叫芳官唱一出《寻梦》……又叫葵官:唱一出《惠明下书》……又指着湘云道:“我象他这么大的时候儿,他爷爷有一班小戏,偏有一个弹琴的,凑了《西厢记》的《听琴》,《玉簪记》的《琴挑》,《续琵琶》的《胡笳十八拍》,竟成了真的了,比这个更如何?”

第十八回,

元妃……点了四出戏:第一出《豪宴》,第二出《乞巧》,第三出《仙缘》,第四出《离魂》。……贾蔷忙答应了,因命龄官做《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从,定要做《相约》《相骂》二出。

第五十八回,

麝月笑道:“把一个莺莺小姐弄成才拷打的红娘了。这会子又不妆扮了,还是这么着?”

《西厢记》、《牡丹亭》传播途径和在闺阁中接受其实是由双重性的,而且这二者是界限分明,非常悬殊的,那么曹雪芹反对的是文本的是什么?

人在看戏的时候对讲的内容甚至具体的文词就会听不清楚,就算唱词很露骨也没有关系。

五、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五)

《红楼梦》里也表现了这个现象:

第二十六回,

只是林黛玉素昔不大喜欢看戏文,便不留心,只管往前走。……偶然两句吹到耳朵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唱道是:“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这两句充满了繁华与荒废的极端对照,有一种春天短暂,寂寞开无主的悲伤,也触动到了人性中的感伤。

黛玉听了,倒也十分感慨缠绵,便止步侧耳细听。又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其中的趣味。”

不是这样一种场合(特殊的条件),是没有人会注意唱词的。平时与人交际都是非常粗浅、肤浅的状态,因此大致是在误会中进行,就一般的交往状况来说,这样的粗浅、片面也就足够了,但是要想好好的了解一部杰作或者真的想了解对方在说什么的时候不可以用这种心态来面对。

让林黛玉万分感慨的并不是《牡丹亭》里的“至情”,不是为柳梦梅与杜丽娘的爱情,而是这几句唱词中带有的诗性感伤(中国传统诗歌里的一大主流,且是所有的志士仁人很容易展现的一个内容)。“落花伤春”,陈子昂(慷慨悲昂)也能写到凄婉万分:“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在落花中感受到一种美好的价值的落空,人生的至高理想、最纯美的东西白白辜负的悲哀。这是从古至今的诗人都能被触动一种情感。《红楼梦》中的“好文章”的“好”是指对美好事物的荒废、陨落的感伤。

不只是“姹紫嫣红开遍”,那是多么美好的春光与生命,但是最后都会在寂寞的角落里默默地凋零,这是多少怀才不遇的文士面临的待遇,甚至每一个人都会感受到青春的消逝。

《红楼梦》中还有出现李煜《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中的“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这是非常纯美、非常精粹都是传统文人都要涉及到的对于落花伤春,以及对于人生美好的价值包含人所眷恋的一切中就将归于虚无的感慨。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这两句是蜕化于一个典故。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构成了人生完满的四大条件,是最幸福的极致,是出自于谢灵运的《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序:

天下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者难并。

赏心:知己。建安文人集团是后世文人歆羡,是最完美的文人集团,希望不要文人相轻到相侵,历代政治官场文坛上彼此背离攻讦,谢灵运遥想当时建安时代心向往之,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时代。

以林黛玉为例,就可知他们听戏、看戏,不看戏文,戏上的文章无论好坏很忽视的。

第二十二回,

宝玉道:“你只好点这些戏。”宝钗道:“你白听了这几年戏,那里知道这出戏的好处,排场又好,词藻更妙。”宝玉道:“我从来怕这些热闹戏。”宝钗笑道:“要说这一出‘热闹’,你还算不知戏了。你过来,我告诉你,这一出戏是一套北《点绛唇》,铿锵顿挫,音律不用说是好的了,只那词藻中有只《寄生草》,填的极妙,你何曾知道!”宝玉见说的这般好,便凑近来央告:“好姐姐,念给我听听。”宝钗便念给他听到: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这支《寄生草》词藻就与林黛玉欣赏的词藻不一样了,也展现了二人的性格、价值观的不同。林黛玉欣赏的是诗性优美,是常见的抒情性感受(比较一般),一直是在现实的世界,没有跨入幻灭的层面。薛宝钗欣赏的是不是用字遣词的优美,不是文字的雕琢,有一点像元曲,比较俗白,然而在境界上却有另一种的取向。

现实范畴取向作为世俗人文主义者的薛宝钗,其实能欣赏佛教的幻灭感、出家、抛弃整个世间迎向虚无的空间,这是对一般人无法承受的孤独。薛宝钗不仅能够安顿在儒家所讲究的五伦关系里面,能够欣赏完全解脱掉尘世与人伦的无限的自由、无限的空虚的境界。

薛宝钗掘发的幻灭感(自己一个人欣赏),传达给贾宝玉,也是对贾宝玉的质疑也很有耐心,展现了君子的气度。“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

当一个人因为飞得太高被这个世界所误解、所憎恨时,不要生气,因为在这样的高度和距离必然会引起许多的误会,这是一个人走这样的路必然的结果。

因此,不要做一个虚构的人粉丝,因为一旦做粉丝就会没有理性,其实就可以更开放、更客观地看问题。做一个好读者,心胸要开放。

这一段也是薛宝钗给贾宝玉种下的出家的种子,在以后的人生经历会促使其萌发,最终走向出家的道路。

宝玉听了,喜的拍膝画圈,称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黛玉把嘴一撇道:“安静些看戏吧!还没唱《山门》,你就《妆疯》了。”说的湘云也笑了。

宝玉受到极大的触动,好像发现了新世界。“拍膝画圈”贵族受到的雅驯很少加的动作,说明心灵受到极大的撼动才会有的外显肢体反应。

宝玉也不喜欢看戏文。

第二十三回,林黛玉

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其中的趣味。

大部分的人在看戏时不看戏文。

戏剧的场上演出即便涉及才子佳人的题材,但是却没有闺阁的限制,而成为闺中女性在一个严防礼教的情况之下可以合法阅听。

案头剧,文字写成的剧本就是在闺阁中是禁忌。

第二十三回,

闲言少叙,且说宝玉自进园来,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每日只和姊妹丫鬟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意。……谁想静中生动,忽一日,不自在起来,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出来进去只是发闷。……那宝玉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想外头鬼混,却痴痴的又说不出什么滋味来。

这是一段相当真实展现人性的描写,非常的深刻,人在无所求的时候得到的真的不是快乐,而是空虚。对人类来说,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才能真正领略到幸福。人性就是这样奥妙,当人得到幸福,就是失去了幸福。

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一件,不曾见过。想毕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则天、玉环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买了许多,引宝玉来看。宝玉何曾见过这些书,一看了便如得珍宝。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去,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宝玉那里肯不拿进去?踟蹰再三,单把那文理细腻些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那粗俗过露的,都藏于外面书房里。

《西厢记》的文字相当优美,尤其是对景色的描写,不亚于宋词。第二十三回,

词藻警人,余香满口。

林黛玉欣赏的是辞藻,而不是情欲自主。

第三十二回,

原来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一定又赶来,说麒麟的原故。因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

当戏剧是案头的文字出现就是闺阁的大忌,看了文字版本的才子佳人的词曲就是看了邪书,透过说书看戏,就是合法的。当所谓的“佳人”被严加批判,那么《红楼梦》里的女子会认为自己是“佳人”吗?

第三十五回,

一进院门,只见满地下竹影参差,苔痕浓淡,不觉又想起《西厢记》中所云“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二句来,因暗暗的叹道:“双文虽然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我黛玉之薄命,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古人云‘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想到这里,又欲滴下泪来。

林黛玉现在提到崔莺莺就是“双文”(两个同样的名字)。林黛玉将自己的薄命定义在有没有亲属(林黛玉的眼泪大多都是为了想念自己的父母而落),大多为身世的感伤。第六十四回,

宝玉忙问雪雁道:“你们姑娘从来不吃这些凉东西,拿这些瓜果作什么?不是要请那位姑娘奶奶么?”……宝玉听了,不由的低头心内细想道:“据雪雁说,必有原故。要是同那一位姐妹们闲坐,亦不必如此先设馔具。或者是姑爷姑妈的忌辰?但我记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肴馔送去林妹妹私祭,此时已过。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季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也未可定。但我此刻走去,见他伤感,必极力劝解,又怕他烦恼郁结于心;若竟不去,又恐他过于伤感,无人劝止:两件皆足致疾。莫若先到凤姐姐处一看,到彼稍坐即回。如若见林妹妹伤感,再设法开解。既不至使其过悲,哀痛稍申,亦不至抑郁致病。”……走入屋内,只见黛玉面向里歪着,病体恹恹,大有不胜之态。

第四十五回,

宝钗道:“这么说,我也是和你一样。”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亲戚的情分,白住在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木,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宝钗笑道:“虽是取笑儿,却也是真话。你放心,我在这里一日,我与你消遣一日。你有什么委屈烦难,只管告诉我,我能解的,自然替你解。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咱们也算同病相怜。你也是个明白人,何必作‘司马牛之叹’?你才说的也是,多一事不如省一事。我明日家去和妈妈说了,只怕燕窝我们家里还有,与你送几两。每日叫丫头们就熬了,又便宜,又不惊师动众的。……”

第三十三回,

薛姨妈道:“也怨不得他伤心,可怜没父母,到底没个亲人。”又摩挲着黛玉,笑道:“好孩子,别哭。你见我疼你姐姐,你伤心,不知我心里更疼你呢。你姐姐虽没父亲,到底有我,有亲哥哥,这就比你强了。我常和你姐姐说,心里很疼你,只是外头不好带出来。他们这里人多嘴杂,说好话的人少,说歹话的人多:不说你无依靠,为人做人配人疼;只说我们看着老太太疼你,我们也‘洑上水’去了。”

构成林黛玉以及其他的少女的巨大的心灵不安全感是来自于身世的感伤,没有父亲,失去了巨大的保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薄命。

第三十五回,崔莺莺有孀母弱弟成为林黛玉羡慕的对象。林黛玉是为了接受亲情来进入贾府,林黛玉进入贾府的两个目的就是依傍与教育。第三回,

“汝父年已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扶持。今去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正好减我内顾之忧,如何不去?”

依傍:手足之情乃至亲子之情的替代性满足,教育:母教的担当,学习将来成长应有的教育。

林黛玉因为太过受宠而教育不张的,大多为感情的满足。薛姨妈认作干妈,是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内心情感的渴望得到最大的满足。第四十五回,林黛玉

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时候,又无姐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有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

林黛玉一直是处在被包容的状态,教育这一环是被弱化的。林黛玉对《西厢记》、《牡丹亭》的接受都是与婚姻恋爱是没有关系的。

第三十五回,林黛玉走在青苔小径时,内心中有这一段独白:

古人云‘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

林黛玉是一个自虐、自苦的人,性格决定命运。乐观主义者是在黑暗里点起一盏烛光,悲观主义者是在明明点起了烛光却将其熄灭,然后再去感伤世界的黑暗。林黛玉认为自己不是佳人,当然也不会认同那样的行为。

贾母一面批判才子佳人小说,一面去听、去看才子佳人小说的原因:

因为已经高龄年近八十,人生阶段、人生经历、处世智慧与年轻少女不同。第四十二回,

老嬷嬷请贾母进幔子去坐,贾母道:“我也老了,那里养不出那阿物儿来,还怕他不成,不用放幔子,就这样瞧罢。”

王夫人在贾宝玉被挨打的心态是快要五十岁的人,在传统社会中是妇女停经的年龄,人生就进入了晚年,做晚年的准备,开始以佛教为中心,与女性的生理相关,男性在五十岁基本走上了人生的巅峰。(幼儿至上:将其作为情感的寄托、家族的中心)

贾母现在是去性化的阶段,去掉性别的区隔,得到另外的自由。刘姥姥也因为去性化,跨出门槛,走到世界中,为自己家族找到一条道路。年高超越性别,得到别的自由了。

贾母因为有丰富的人生体验,有足够的人生判断力,不会受到情绪盲目刺激以至于做出错误的行为,超越了青春期不成熟的不安定性格,这种年轻才会血气方刚,因为无知做出错误的行为。作为一个成长中儿童或青少年应该在阅读中有一些把关,还不懂得判断和拿捏,就会不自觉地做了错误的吸收和模仿,这就是禁书的原因。

颜之推《颜氏家训》:

人在年少,神情未定。

就因为贾母脱离这个人生阶段,有足够的丰富的人事历练以及有稳定的心智,因此有明辨的智慧和精神的定力,当然不会被才子佳人小说影响,纯粹作为娱乐。贾母在听着这些小说一方面做获得精神的调剂,一方面在运用智慧在进行思考。韦勒克(Rene Wellek)与华伦(Austin Warren)合写的《文学论》:

青年人受阅读的影响要比老年人更为直接而有力,没有经验的读者会比较天真的把文学当作是人生的抄袭而不是诠释。

文学作品是对人生的诠释,而不是完完全全的复制。文学作品是对人生经过文学性、美学性的种种诠释后的虚构作品。

只有少数书籍的人,要比广泛阅读的或职业性的读者会更认真。

阅读的广博或简约也在影响一个人的认知。

贾母甚至将这个作品的外围环境与创作心理都全面的把握了。第五十四回,

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有一等人,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着得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他何尝知道那世宦读书人家儿的道理!——别说那书上那些大家子,如今眼下拿着咱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那样的事。别叫他诌掉了下巴颏子罢。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连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这几年我老了,他们姐儿们住的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他们一来,就忙着止住了。”李薛二人都笑说:“这正是大家子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有这些杂话叫孩子们听见。”

创作者分为两类:

创作心理:嫉妒富贵人家,对卑微的蔑视。

一般通俗小说经过学者研究(包括西方)很容易出现的原因是很嫉妒的不赞成有权势有财富的人的出现,但是又在无情蔑视出身卑微的和不幸的人。

通俗小说是给一般人看的,因此嫉妒的不赞成有权势、有财富,纾解平凡人不平。实际上现代还是有霸凌的存在的,不平等还是存在的,而且容易落入人性的卑劣。

“妒人家富贵”,就是在指出才子佳人小说把一个女性写的那样容易对一个男性一见钟情,之后就可以待月西厢,实际上是在将自己根本上无缘目睹的不可能亲近的大家闺秀贬低为很容易得手的性对象,这就是在“贬人妻女”(第一回)。在贬低的同时也得到一个践踏有权势有财富的人的心理需求而得到满足,把大家闺秀丑化为荡妇淫娃了。

创作心理的第二点就是欲望满足,写作班来就是在欲望满足。弗洛伊德:“所谓的创作根本就是作家的白日梦。”

脂砚斋第一回批语:

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

天花藏主人《平山冷燕·序》:

顾时命不伦,……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欲自身短其气而又不忍。计无所之,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梁事业。……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

李渔《闲情偶寄》:

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借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觉富贵荣华,其受用不过如此,未有真境之为所欲为,能出幻境纵横之上者。我欲做官,则顷刻之间便臻荣贵;我欲致仕,则转盼之际又入山林;我欲作人间才子,即为杜甫、李白之后身;我欲娶绝代佳人,即作王嫱、西施之元配;我欲成仙作佛,则西天蓬岛即在砚池笔架之前;我欲尽孝输忠,则君治亲年,可跻尧、舜、彭答之上。

才子佳人小说也有穷酸文人的需要。

《牡丹亭》之前有《杜丽娘慕色还魂》,在这个基础创作的,《牡丹亭》的柳梦梅与《杜丽娘慕色还魂》的形象是不一样的,差别在于汤显祖投射了自己的想法。被贬到雷州半岛南端徐闻县的自我写照,非常潦倒、沦落的状态,这个柳梦梅与杜丽娘没有情感的基础,在创作柳梦梅时的心态与李渔类似。

边缘文人是创作才子佳人小说的创作者的归类。

“一见钟情”是好事吗?在贾母看来不是好事。

六、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六)

曹雪芹反对才子佳人小说,透过贾母的口表达出这一类的作品所反映的小说家的创作心理其实就是属于一种边缘文人的心理补偿。对于其求之不得既羡且妒,这也是人之常情,不忍苛责,但这确实是事实,所以这样的心里就使得他在小说中常常就显露出对于富人的嫉妒,就容易贬人妻女,所谓的“求不遂心”,在阶级森严的社会中一辈子也不可能有机会刻意攀附高门,就会由羡转妒,就把高门女作了丑化。文人的欲望除了“色”之外,还有权位,都是落魄潦倒的文人的最终极的遗憾做这样的一个欲望满足的补偿,所以小说里就尽其所能的透过廉价的文字编织在编织过程中同时得到心理的快感。

当一个人对文字不再抱持着尊重,那么文字可以变成非常廉价的工具。文字背后负载的丰富意涵就因此被人们贬低了,这是现代教育普及的时代要思考的一点。当资源有限,集中在少数某些等级的人的手中,大部分人是文盲就会觉着是不公平,会导致很高比例的人没有办法开发提升自我才能的机会,就如同圣修伯理所说:“也许有些莫扎特就这样被谋杀了。”就在蒙昧状态里,有再高的才能都是没有用的。但是当现代教育普及的状态下取到值那么多的人不好好爱惜自己受到的教育,明明收很高的教育,做出的行为却想很多文盲一样的粗野,这是我们这个时代要扪心自问的、意识到的一个问题。

边缘文人在古代里处在诗书清贫之族,无论什么原因受到的教育,有书写的能力,但是还是没有机会去攀跻于高门,于是被隔绝在富贵阶层之外,求之不得之后就开始靠着一支笔完成心中的欲望,这就导致了明清的俗文学的大量发展,其中隐含的庶民趣味,究竟代表着胡适所代表的白话文学中的一种进步,还是可能是文人雅文化本身有了缝隙因此被降低的一种堕落,这恐怕是现代重新验检讨的一个问题。

庶民文化从明末以后的扩张恐怕不是五四以来所歌颂的一种平民的胜利,很有可能是雅文化本身因为吸收了庶民性质而导致本身的一种颓堕,于是士大夫或本来承担大雅文化就降格导致的失控,就这个角度来理解,有研究者(日本)认为晚明的风气会那样的放荡、偏斜、在物质上的欲望扩张、在阶级等机制秩序沦丧这恐怕是士大夫雅文化自己本身的质变,质变来自于吸收了庶民的自由。

自由是什么?这是现代人从来没有思考的一个事情。自由本身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绝对的善吗?“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而不自知。”现代人享受这个时代给予的好处而“乐不思蜀”,却不知可能我们忽略了很多很关键的、更重要的问题。

天花藏主人《平山冷燕》序:

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

文学成为了文人白日梦、进行的自我表白,所传达的功能不是文化的传承与创造,而是自我的欲望的投射与自我的疗愈,所以文字就不能维系本来的应该承担的功能。“文”字涵盖了非常深的雅文化的概念,如天文、人文,“文”的发展从先秦以来所负担的非常深刻且复杂的玄妙的贯通天地人的奥妙的哲理的,它是文采,也是文化,也是形形色色这个世界所构成的秩序,它不是那么的简单,但是文字,越到明清,就越变成一种非常廉价的工具,于今尤劣。

现代人检讨自我教育普及的情况下却没有相应的文化自觉。

一个文类的盛行除了创作者的心理,还有就是读者的心理,也就是市场的需求。才子佳人故事之所以可以在社会尤其是中下阶层这样的普及,很可能也满足了一些消费者的心理。在当时文化制度和社会环境里,当然现代其实也一样,但是在过去的历史环境之下,这个元素会更加被凸显,这一类的浪漫史、爱情故事以简单的模式,隐含了一个可以让读者很轻易地突破现实,不必负任何的现实责任,就可以满足自己在现实得不到的东西,这一类作品提供男女耦合的捷径,而且这个男女耦合往往是情与欲的混淆,在现实世界没有这样的管道,就算有也能要斟酌一下是否要付出什么代价以至于会裹足不前,对大多数人来讲不在道德与自我人格的要求上面去厘清所谓的真情应该有怎样的形态、怎样的内涵的时候,当然就会走这一条路是最容易的,尤其在古代是男女之防非常讲究的情况之下,一般男女又缺乏健全交往的环境,以至于在当人在感情或各方面的需要的时候透过这类的作品就可以很轻易地一卷在手在短暂的时间可以是心里有了出路,所以这类的作品之所以大为风行,是满足了许许多多的读者在现实生活中不容易突围的心理缺口,这个缺口就通过小说来得到满足,因此永远有很多的受众。

缺乏健全交往的环境:古代男主外,女主内,女性没有一个公共空间去发展,女性当不受礼教约束,但是有没有太多的机会接触异性的时候,读者写小说就会在无形中让她练习或者是学习、或者是体验男女交往的刺激。才子佳人小说非常重要的结构性因素就是初会,第一次见面被才子佳人小说特别的放大,古代男女的互动是非常稀有的,在一个不容易互相见面,也没有互动的、持续交往的机会,那第一面就显得非常珍贵,那一面可以触动人的心灵的火花乃至于天雷勾动地火对一般人来讲就会心灵突然的被照亮,而会觉得整个灵魂苏醒,被爱情之神的箭射中,因此心上绽放出灿烂的花朵之类的,可以看出很多小说中能找到的这样许多廉价的描述,但是这样初会的描写虽然严格来讲会过度的浮夸,可是会对当事人来讲就会真的道中他的心事,就会特别的作为小说的卖点。

这一类才子佳人小说会非常刻意的把握初会的结构性环节,原因就是消费者的心理期待在支持,作为才子佳人小说最重要的情节之一(男女的遇合是从初会开始的),初会往往被小说家安排为初次相遇就彼此发生好感甚至一见钟情,其目的就是不只是情感的刺激,用来强调人物之间有某一种超越常理的很深刻的理解和互相欣赏,被夸大或被过度的视为一种所谓的灵魂伴侣(知音)。

就算以一个人的直觉带给自己正确的判断,直觉在事后得到了印证,但是也有意识到自己所谓的直觉只是用一个错误的方式得到一个正确的结果。可是凭着直觉去做判断是非常的拥有很大的风险的事情。因此《红楼梦》根本上是在反对一见钟情,与一般才子佳人小说不一样,对一般读者来说,喜欢在小说中看到一见钟情,因为让他满足现实不可能发生的某一种神秘的火花,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读者,知道自己偶然沉浸在着一种非理性的浪漫情境里那没有什么关系,暂时逃遁到那样的世界里,得到一种纾解和快感,然而没有经验的读者不知道小说是一种幻影,满足了快感之后,就得脱身出来,好好面对真正的事实,然后用理性进行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才子佳人小说被没有经验的读者所阅读产生的后遗症是非常严重的,这就是为什么包含《红楼梦》在内禁止未婚少女阅读这一类浪漫小说的缘故。古人一点都不笨,因为这些人都是万中选一的,在当时百分之一的识字率之下,又是文化的精英所思考的、所意识到的不会像现在大量生产的学士、硕士、博士的情况下来要强一些。古人会考虑到这些问题绝对不是迂腐,而是意识到现代人所没有想到的问题,被才子佳人小说以一个廉价的方式去包装、去渲染的知音到了《红楼梦》里就解消了她的浪漫性。

第三回,林黛玉与贾宝玉的初会是惊天动地的,可是仔细阅读后会发现宝黛初会有惊而无喜,二人尽管大吃一惊,却没有所谓的超越常理的深深理解与欣赏的,没有知音,也没有天雷勾动地火的心灵火花,而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面熟代表着一种旧情,熟悉,与知音是两回事,就算是知音也是代表着一种深刻的情谊,与一般的男女吸引根本上是完全不一样的。第三回,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宝玉看罢,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又胡说了,你何曾见过?”宝玉笑道:“虽没见过,却看着面善,心里倒象是远别重逢的一般。”贾母笑道:“好,好!这么更相和睦了。”

一见钟情的爱情是非常危险的。

直觉与激情事实上并不是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是需要学习的。

才子佳人小说能简单快速的诉诸人性的本能的一种最好的、最快的方式,在才子佳人里让男女处会变成一个撼动,刺激读者的内心的激情的,其次又将情与欲混淆,这样一来,更能够刺激人性的某一种弱点,在这一类的浪漫故事里面,包含《牡丹亭》《西厢记》,情与欲常常是画上了等号,杜丽娘爱上柳梦梅,就做了一场野合的春梦。对于少年男女来讲,情与欲混淆在一起的,这个现象在现实世界中是非常普遍的,从社会学来看,很可能是在当时的环境中所酝酿得出来的,以至于大行其道。

季新《红楼梦新评》:“男女隔绝时代,其见也难,其乱也易。夜拒奔女,侈为盛德;坐怀不乱,播为美谈;饿夫之喻,诚哉确也。若夫相处,则习为恒事,此心理所必然者。”

《红楼梦》中反对一见钟情的,凡是一见钟情的都是没有好下场的,因为这才符合现实逻辑的。

才子佳人小说盛行的原因从创作端:心理补偿、妒富、欲望满足;从消费端:满足部分并没有意识到这类作品包装着蜜糖的风险或者心理的调剂与出路。

曹雪芹不能满足这样一个低层次的一般人性的层面,因此他反对才子佳人小说。原因就是他清楚地知道才子佳人小说有一个本质的缺陷,所以才透过第一回的石头来言说,第五十四回的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环环相扣全方位的角度来批评这类作品的不合情理,《红楼梦》认为才子佳人小说很严重的误导了人们对于真情的认识和了解。

才子佳人小说中潜伏在浪漫爱情小说中的危机,其实带有一种商业运作法则之下的性消费意涵。

性消费永远是商业里面最有效的可以获益的手段,于今皆然。

杨柳《性的消费主义》:“在快乐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下,性已经呈现消费化的倾向,成为人们追求快乐休闲的活动,当商业逻辑一旦支配了文化市场就可能把人的本能当做商业资源来开发,必然破坏它的自律性,就会泛滥过度,形成严重的文化物化现象。”

本能还是有自律的。人性很容易操纵的,因为大多数人是不理性的。

文化是一个心灵的活动,心灵层次的内涵,当被商业运用了,就变成一个可以拿来操作、包装的东西,假文化之名来获利,反而是吸引消费者的手段。这是隐含在铺天盖地的商业化中非常常见情况,因此作为一个消费者应该好好自觉地。任何大众传播的媒介应该有一个公益性的本质,但是当他被商业逻辑渗透可以带来很大的利益的收入的时候,文化就会惨遭严重的物化。

既然已经受到很好的教育,对这个社会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在这个漫长的教育过程中只有消费而没有生产,获得那么多,却不能为自己所获得的承担一些相应的责任吗?这是一个接受教育后的人该有的自觉。

这个时代很失控,一方面享有这么多的丰富的物质水准,又要各式各样的文化产品,可是却又几乎不受节制的滥用自己的本能,这简直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荒诞现象。

古人认为“礼不下庶人”,所以在古人来看,严格的礼教针对就是百分之一或不到百分之一的人,然而现代人在受到很好的教育之后,没有生产力,根本上一直在努力的追求知识和文化的情况,当然要为国为民,所以道德品质要很高,这本来会相对的,可是在现代是相反的,所有人可以受很高的教育,所有的人可以不要道德自律。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现代人崇扬才子佳人小说,落入到文化物化的现象而不自知,却在这样一个错误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论《红楼梦》支持才子佳人小说的婚姻恋爱自主的进步观念,这就是出自一个不自觉的设定的前提,归根究底就是现代人的意识形态。

曹雪芹认为一见钟情常是以外貌的吸引为前提所导致情欲混淆,就这一点曹雪芹给以直接的非议、反对。

茗烟与卍儿。秦钟与水月庵小尼姑智能儿。红玉与贾芸(遗帕惹相思)。

这三组人物的身份共同性:出生背景都比较低。(“礼不下庶人”的没有高度文化教养的一类人)

因此就可以知道现代的进步的自由在古代会被视为没有高度的文化涵养的人才会有的动物性的行为。

人类可以非常得可怕,可是不自知。人类是一个非常畸形的野兽。(段义孚)文化物化的现象到了如此的程度,作为局中人不应该跳出来反思一下的吗?

茗烟与卍儿的幽会:

宝玉因问:“那丫头十几岁了?”茗烟道:“大不过十六七了。”宝玉道:“连他的岁数也不问问,别的自然越发不知了,可见他白认得你了。可怜,可怜!”

卍儿只是人家一个工具。这个女孩太无知了,就去满足“饿夫之欲”。

第五回,脂砚斋:

作书者视女儿珍贵之至,不知今时女儿可知?余为作者痴心一哭,又为近之自弃自败之女儿一恨

这不是严苛的礼教,这是建立在真正的爱情之上的。珍贵的东西永远不是用最方便的手段就可以唾手而得,而是需要辛苦才可以获得的。凡是廉价的、容易的,“物美价廉”很少见的。

要努力养成自己的判断力,多读一点书,多做一点思考,然后多多的训练自己的理性,这是很艰苦的不可或缺的过程。

曹雪芹认为才子佳人小说最严重的一个误导趋势因为他夸大了一见钟情,而且在一见钟情里面又隐含着一种商业运作下面的性消费意涵,所以他在他的这个作品里面不断的就这一点的来提出批判,只是读者因为已经被我们这个时代成见所遮蔽,所以一直就是视而不见。

曹雪芹在很多的地方都告诉读者其实一见钟情虽然很浪漫,但是同时隐含着更大的危险,《红楼梦》里面的一见钟情事例几乎全部都是以悲剧收场,例如说第四回,冯渊遇见香菱,一见倾心,改变自己的性倾向。一见钟情的力量真的很大,让一个人彻底改变性向,但是这不是好事,因为人既有的自己,突然之间发生那么大的改变,这真的不是一个好的征兆,那结果,虽然他对香菱的爱是情有独钟,他甚至决定以后他再也不要娶妻,将他全部的爱情就只给眼前这个陌生的却让他一见倾心的女性,但是最后的结果就是为了这样的执着,那就白白送命,从结果来讲,那他是不是不如不要爱上香菱更好。

这是《红楼梦》里一见钟情第一次出现的惨烈的下场,甚至就被视为“前世的冤孽”,前世造了什么孽也说这一辈子用一个爱情来把自己命送掉。

第六十六回,尤三姐爱上柳湘莲,非君莫嫁,但是柳湘莲,相信了外面的传说,尤其是宝玉的证言,认定尤三姐是一个淫奔无耻的人,事实上尤三姐就是淫奔无耻的行为,这是一个事实。

一个人的心很复杂,人的心与其的行为其实不可以画上等号,这是心理学中早就说过的事情,从你的心灵到你的行为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可是问题是别人怎么知道啊,别人只能从你的行为来反推,可是受过好的逻辑训练的人很少,你做这个行为,大多数人会想当然而的你就是怎样的人,那只有很严格受过训练而且以君子自我要求,不断的警戒自己不要从表面上判断,不要只看到这些现象,就开始了对这个人做出怎样的盖棺定论,这只是很少数的人的自我训练与自我道德要求,才会要求自己不要对人轻易窥探他的灵魂。可是绝大多数人不是这样,而问题是在这个世界遇到的就是绝大多数的人,以至于尤三姐的名声不好,宝玉也承认这一点对不对。第六十六回,

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说:“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做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

柳湘莲下定决心要退婚,他不愿意娶一个品德有瑕,贞洁不足的人,尤三姐就是有这样的行为,但是问题是她的心里有保留很柔软、很洁白、又很坚贞的那一块是留给柳湘莲的,问题是柳湘莲怎么会知道呢?所以当她这个梦碎之后,就活不下去了。于是尤三姐用鸳鸯剑就拿来自刎,问题就是在于你不能怪别人不知道,你的心有谁会了解,那这就是一见钟情的结果。虽然爱上这个人也没有爱错,可是因为不了解,没有互相真正的交往的机会。所以一见钟情就算直觉没有错,可是也不保证可以得到正确的结果,

靠直觉是不能够让人保证你能够走向正确的方向,更不能保证你得到好的结果。

第八十回,薛蟠一见钟情爱上了门当户对的夏金桂,同样的失败的案例。

当没有一个这个所谓让男女可以在公开的环境之下给你足够的时间、空间的条件好让彼此互相去认识、了解然后自己决定要不要走入礼堂。你就知道说确实一见钟情真的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可是,就算到现代。我们已经有足够的社会条件让一对青年男女充分的彼此认识。可是,婚姻失败率还是很高的。爱情与婚姻没那么简单,没那么简单的复杂的事情,你竟然要靠一见钟情达到。

可是为什么我们却一直在歌颂一见钟情的神秘与伟大呢?这就是人不理性的时候会产生的一种迷惘。

《红楼梦》里面设计了唯一一段因为一见钟情却完美的结局的故事,但是他就告诉你这其中完完全全都要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根本不是一见钟情本身的功劳,而是命太好。因为命太好,所以一见钟情竟然得到一个这么好的果实,从第一回到第二回写的贾雨村一眼望到娇杏,娇杏回头去看一下贾雨村的时候,并不是爱上他,只是觉得这个人衣衫褴褛,长得魁梧,应该是我们家主人所说的那个什么贾雨村吧,这么一想,又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没想到贾雨村心中暗喜觉得这是红尘中的知己。明明他这么落魄、潦倒,竟然有这么一个红粉佳人回头看他两次,这一定心里面有意于我,这个人是我贾雨村的知己。

贾雨村官至应天府尹,娇杏被纳妾之后不到半年她就生了个儿子,然后又不到一年他的嫡妻生病过世,娇杏被扶正。

因为这样一个美丽的误会却觉结出美丽的果实的案例,可是所有的过程全部都充满了偶然的巧合,还要充满误会。

这一位后来身为人上人明明是一个很低贱的丫头最后变成了县老爷夫人的一位小丫头名字叫做娇杏?是侥幸,这一切通通都是命运之神偶然的安排,然后只是幸运得到一个好的结果,尤其是从贾雨村注目、把她纳妾、后来生了儿子、然后又扶正,整个的过程通通都不是人为的努力而得到的,全部都是充满了偶然,不是靠人为的努力得来的。不是依靠所谓的比例原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那这样的东西真的是好事吗?偶尔中得乐透是好事,可是整天想着中乐透就有问题,曹雪芹对于这样一个喜剧收场的故事他给了十个字两句诗的评论(第二回):

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

所以娇杏会变成人上人完全是因为错误。

一个未婚少女就算是丫头,尤其是这种大户人家的丫头,也该有大户人家的教养,回头去看男人,“错”。那就逾越的妇德规范,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偶然性与违反妇德的错误上。

不要凭直觉,直觉其实是一个错误的方式,就算会得到正确的结果,不要信赖人的直觉,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把直觉认真就非常的危险,从这个角度来说,从冯渊、尤三姐、茗烟等等,就会发现《红楼梦》里面的故事结果有正有反,其实都在告诉我们,以这样错误方式建立出来的男女关系其实都是缺乏相互的交流与深刻的认识,完全谈不上真正的爱情。

爱情是什么?在《红楼梦》里面其实分的非常清楚,首先它必须要与形而下的欲望一定是要做清楚的区分。不是用一个泛道德的角度来对人性做很严苛的要求,而是你根本上观念就不清楚。《红楼梦》做得非常清楚的区分。第五回,

〔红楼梦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开天辟地有了人类,就有了对情的追求,这大概就是人为万物之灵大概觉得也很自豪的,可是“谁为情种”,谁才是真正的情种呢?

这个情种与明代的情种混为一谈,《红楼梦》中的“情种”有自己的定义,包含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指宝玉这种正邪两赋加上公侯富贵之家所产生出来的独特的人物类型;这里讲的又是另外一种,虽然与前者有连带关系,诞生在公侯富贵之家的情种,一方面在政治上面是昏君,可是作为一个情人的这个角色上面,他们是不是都是非常动人的,唐玄宗很爱杨贵妃,而且唐玄宗爱杨贵妃是真正的爱情。

唐玄宗爱上贵妃之后的十六年的时间,唐玄宗不再沾染后宫佳丽三千人里面的任何一个,不再流连花丛,这是很难得的事情,现在的平民男性有机会还要外遇一下,可是人家皇帝是合法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他因为对杨贵妃的爱,“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人”。这个意思不只是说他给杨贵妃三千倍的爱的意思,还包括是排除其他两千九百九十九个人,这个在陈鸿的《长恨歌传》以及白居易其他的作品里面都有清楚说明的后宫再也没有人能够得到唐玄宗的心。所以真正的爱情一定是排他的、一定是独占的,这个是很明确。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很爱你,可是我也很爱另外一个人,那就表示他一定不爱你。

诞生于公侯富贵之家的情痴情种大部分都是会是昏君的原因,是因为他沉浸在爱情里面,他非常专注的爱一个人,然后因私而忘公,以至于朝政好累、好烦,懒得理会,每天就与他心爱的人共效于飞,国家朝政荒废,后果就非常的严重。这中间其实还是有一个连带的关系。

《红楼梦》中讲盘古开天后,有了天地、有了万物、有了人类,从那时候以来,真正的专情的情种有几个呢?屈指可数,举目望去、古往今来,这些男人们好都只为风月情浓。《红楼梦》分得非常清楚,“情种”和“风月情浓”是两回事,没有人是情种,全部都是风月情浓。

第一回,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不可胜数。

“风月”,指的就是形而下的肉欲,批判世人根本不懂真情而以欲为情。这就是世道沦落断伤了真情的一个最严重的误导。

清末评点家张新之(太平闲人):

曰“谁为情种”,曰“都只为风月情浓”,见“情种”所以难得者,正为“风月情浓”者在在皆是耳。可见“情种”是一事,“风月情浓”又是一事。则真正“情种”当求之性命之体、圣贤之用。设若不作此解,则“谁为”一起,“都只为”一承,岂不是不通的语句?

“性命之体圣贤之用”就是所谓的君子。君子会坐怀不乱,君子会替你设想,君子会知道如果他真的爱你,他一定会为你好。为你好,他就不会只把自己的私欲放在第一位。他会珍重你,把你看得比他自己更重要,那当然你一定比他自己的欲望更重要,所以他绝对不会有逾矩的行为。这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逻辑。

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失控,德国的一位那个哲学家主编征集许许多多的哲学家意见,他们从本质上好去思考、厘清什么叫真正的爱?所以在西洋哲学词典里面,他对于love(爱)有非常好的一个定义,我们对于love常常就是情欲混淆,所以我们在影视里面看到的就是这一点,你以为爱就是怎么样的?爱与情欲固然可以混淆,但是本质上截然不同,他说爱是一种心灵的整体状态,尤其不应该把爱与纯本能的冲动,即使是升华的冲动,视为一事。

冲动本身(本质)就是追求满足。

比如饥饿时吃东西,用食物来满足这个冲动,而不会爱上食物的。很少会在那个吃东西的过程中细嚼慢咽的去品味食物带我们的喜悦。我们何尝真正领受过每一口食物带给我们的滋味,去感谢大自然给我们的恩典,去感受到每一口食物带给我们的芬芳。“布衣菜根香”。细嚼慢咽里面领受到自然的芬芳,你真的有这样的体验吗?

《风沙星辰》里面有一段真的非常精彩,我们对一件事情有截然不同的体会,而那个截然不同的体会让我们对人性有深刻的认识,而不是想当然耳。那里面有一段描写死刑犯在被判死刑以后关在那个监狱里面倒数计时等待最后一刻带到法场上面之前,死刑犯的最后一餐。可是一定会给死刑犯最后一餐的安排?圣修伯理以前与大部分人一样以为这是对死刑犯的羞辱,可是他后来因为某一些观察、体验发现。他体会到的那最后一餐虽然非常简单,可是其实是让这个死刑犯在他有生之年终于有一个机会好好去感受什么叫做活着的喜悦,因为已经没有未来了,所以每一口是非常的珍贵,会细嚼慢咽,这时有足够的心灵空间、足够余韵去体会那一口食物所带给人的快乐。在那个极端的状态之下,吃的每一口食物、喝的每一口饮料,就会去充分品尝,因为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就在充分的、仔细的最后一次的珍惜里面,终于体验到人这一辈子匆匆忙忙都没有领受过的食物带来的幸福。好好地吃东西,就可以感觉到大自然的恩典,能够吃到这些食物是人的身体受到了大自然的母亲所给予的哺育,可是人从来没有领略这一点。所以,他观察到那些吃完最后一餐的死刑犯,当饱餐一顿后走向法场、走向最后生命的一刻的时候,其实他们的脸上是带着满足的微笑。因为他们终于领略到一辈子说没有领略过得很纯粹的存在的幸福。不要去贪婪的你争我夺,甚至去伤害别人去得到什么样子的一种心里面残酷的快感,就好好地吃每一口食物,就可以感觉到存在就是这么的快乐与圆满。你每天都在做的事情,你为什么却一直在流失你能够尝到幸福的机会,这不是人的愚昧吗?

原来有一种极端的处境可以帮助一个人去好好地认识到人的幸福就这么的唾手可得,其实很容易就得到的,只是人太贪心、太蒙昧,我们每天都在错过一个根本就可以好好得到的心灵充盈的机会而不自知,可是没有谁会希望当一个死刑犯去领受最后一餐再去体会这个滋味,所以我们多读书是一件好事。

我们平常把吃饭、把各种追求其实都当作一种冲动,然后急急忙忙的要得到满足,越多得钱越好、各种机会贪婪都不放过等等的状态里,人其实一直在一种欲求不满的状况之下。(求之不得)人是处在要的更多、更快等等的需索中,在这种状态里人是非常匮乏的,甚至根本就不快乐,反而不如那个死刑犯在人生最后一餐细嚼慢咽里享受到的那种存在的幸福,这真的是要好好反省人存在的有好多的迷惘。

爱的议题:爱与本能的冲动绝对是两回事,冲动本身就是一种满足(立刻满足冲动)最本质性的需要。那么对方只不过是用来满足你的欲望的一个方法、一个工具而已。可是爱不是爱是以肯定价值以及创造价值的态度把自己转向对方,所以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当然不是不会有这种冲动,只是说这个冲动一定是服从于把自己转向对方,因此你不会用伤害对方的方式去对待他,因此你会为他设想,你会希望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为对方带来更美好、幸福的未来,

所以“始乱终弃”就绝对不是爱情,崔莺莺、杜丽娘不是爱情的原因就在于这里,因为没有什么情可言,连认识都不认识,只是一见钟情混淆了欲。

《红楼梦》本身在爱与欲望就分得很清楚,林黛玉、宝玉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奠定了很坚贞的爱情,然而他们始终没有越雷池一步,始终都是非常谨守礼教,这也是二人互相珍重爱惜的一种方式。礼教实际上不吃人,礼教是让一个人活得更像一个人。

张新之说真正的情种要“求之性命之体圣贤之用”,一点都没有泛道德化。因为,他要你做一个真正的人,做一个有品德、懂得尊重别人、为对方设身处地去考虑更多,这是一个君子的胸怀。

爱情其实是需要学习的,它不是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这是我们现代人很严重无知的一点,你以为我爱上一个人了,所以我就懂爱情了,我知道怎么去表达、去经营爱情,实际上是错的。

你之所以你以为你有了爱情之后,你很自然的就有爱情的关心,然后你就可以很顺当的,虽然也有一些挫折,可是最后可以走上红地毯的那一端。那只是因为我们这个时代所提供的环境让你可以很顺利的去展开相应的过程,这个时代的环境是在帮助你的,时代允许青年男女的公开交往是合理的,而且周围的要提供各式各样的助力。因此可以“顺顺利利”得到社会的支持、父母安排相亲、帮你安排机会,社会都在帮助你。

古代有男女之防,人没有那样的环境的时候,就算发生了爱情。事实上,突然之间给你一个自由的环境去表达爱情的时候,人是会手足无措的,你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样把这个爱情落实成为一种具体的关心。

一个社会上一个调查与观察,即使到了1940年代(民国30年以后),在一个十里洋场最开放的一个城市(上海)。1940年代的上海,迈入现代化的时空环境,社会学家都非常惊讶地发现在男女的恋爱的情况里还出现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浪漫爱的观念开拓了青年人的视野,使他们的感受力更为敏锐丰富,然而这只是观念上的革命,观念上当然可有新的看法,可是并不因此就形成一套规范、约会和男女交往的社会制度,当时还没有这样的制度,所以青年男女纵然有满腔的热情却常常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与怎么跟一个异性相处),因此很多研究者认为缺乏表达情感的管道造成了当时中国青年人格上面的不平衡以及适应不良,由这些社会心理学上面所观察到的案例,你可以认识到一个道理,就是爱情看似唯美浪漫,其实他还是需要一套行为规范的引导,然后才能够使男女双方的交往顺利开展而且持续下去,所以我们现代人以为很自然的那一种什么恋爱、结婚的一套自然发展的程序,其实一点都不自然,它背后有很多人为的因素在协助,所以从一九四零到现在,这中间社会又做了很多的调整,所以现在可以到大学认识很多的异性,我们可能爱上其中一个人,就可以交往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参加什么各式各样的活动,在这过程中互相了解,最后终于决定要携手共度一生。

你觉得很自然,是因为现在从学校到各种公共场合都在提供帮助你互相交往的条件,当这些社会条件不存在,男女之间再怎么爱慕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下去,然后甚至饱受挫折,因为爱情既然是一个非常强烈的感情,你的挫折同时也会反过来影响到你的人格。所以不要以为这是本能的、天生而然的、自然就会的,人太复杂,不是那么的简单,所以用本能、自然就会啦等观念去看人的问题,那真的是我们现在人最常见集体的错误。甚至连所谓的血浓于水、天性的母爱也都是后天产生,所谓的母性并不是一个女人与生俱来的反应,需要后天的刺激和引导。

《红楼梦》里面所涉及到的爱情问题,就一定要涉及礼教、一定要涉及到他们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因为它本来就不是天生就该懂的、该有的东西,所以你千万不要以为古今人性共通。人都是要婚姻恋爱自主。

《红楼梦》一定要分清根据的情与欲的不同,因为要保证你认识到真正的情是什么,你才会有创造性的、建设性的,而且是让彼此都可以在人格上、在未来的人生上面,有良性、正向的发展的正确的观念。然后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作者给予二人当时所提供的一套可以顺利发展的管道,以这种贵族世家来讲,其实就是礼教。让人的爱情在这个礼教的规范里逐渐去发展。

《红楼梦》清清楚楚认识到一定要用礼教来作为《红楼梦》笔下的金钗们爱情的要有所约束的原因,就是因为完全没有轻忽女性的现实处境。因为你一定要考虑爱情看似强烈,可是发动爱情的人,他也是永远要在这个社会现实中立足,爱情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就会让人身败名裂、让人的未来会葬送、毁灭,这不可不慎,尤其是在古代。甚至到了现代,性别不平等依然存在,何况古代。所以你用同一个标准去要求女性要追求爱情的自由就是包了糖衣的毒药,在那个时代,鼓励一个女性大胆去追求她的爱情,你其实同时就在诱使她走向地狱。

性别的不平等自古而然,事实上3000年前开始(先秦)早就已经提到这一点了。《诗经·郑风·将仲子》:

……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人言可畏”这个成语的来源。

这位女性多么可爱,她非常知道当如果放任自己去追求所谓浪漫的爱情的时候,就是要付出很惨烈的代价,这是一个当事人自己就应该要清楚了然的,不可以把自己的安全就放在一个“饿夫”身上。你的安全放在一个饥饿的人身上,那你不就是那个请鬼拿药单吗?所以女性自己要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当一个女性不明白这个道理,然后自以为很帅、很有理想、很浪漫,然后就这样的大胆走出闺房,待月西厢结果可想而知。 在19世纪戏剧名家易卜生的一部风行全球的名剧叫做《玩偶之家》,作者让家庭主妇娜拉有了性别的觉醒,安排娜娜的最后离家出走,因为他觉得她在家庭里面根本就是一个第二性,是附属在丈夫之下的,她要寻求自我独立、追求自我,这当然没有错,问题是你戏剧里面你可以非常潇洒的踏出大门,甩上门,然后大踏步往海阔天空走去,观众是受到很大的感动。可是,在现实中,人真的就这样走出去,舞台落幕之后,故事就结束了。可是现实人生中,娜拉出走之后还有很残酷的现实在等她,故事会继续演下去,所以娜拉推开家门离家出走之后,她要追寻自己,但是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现实问题呢?鲁迅的《娜拉走后会怎么样》继续从现实逻辑来思考,当整个周围环境都不是男女平等的情况之下,一个女性就这样大胆的离开家门,那么她的处境会是如何呢?当他追问娜拉走后怎样,他的直接的断言真是令人悚然大惊。

鲁迅的断言是娜拉出走之后的结果从事理上推想起来他或者也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因为外面的社会无路可走。那什么叫堕落呢?当然就是卖身,一个女性在一个社会没有容身之处的时候,他凭什么活下去,当然就只好这样,那要不然呢?你只好再回到玩偶之家,那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是你的观念或意识觉醒就可以抹杀的问题。

所以有女性主义者在《女性主义不需要幻想》这一部作品里面的就用心良苦、意味深长的提出一个告诫:“女性主义不需要幻想,当要追求女性主义的时候,第一前提就是要先保护女性,不要鼓励她去做一些伤害自己的事情,虽然看起来那个观念非常新潮、非常的好,可是反倒会伤害她,就不应该去宣扬这样的一种理念。”

鲁迅同时在另外的一篇文章《论睁了眼看》指出:

“私订终身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失为美谈,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仍然免不了要离异。

因为,幸的背景下,注定就是。一个败德的女性跑去与人家私定终身,实际上在男方心里已经是贬值了的,一定要知道这一点。

詹姆斯·利卡尔顿(James Rocalton,1844-1929)摄影作品。说明文字:

这里的每一位为人妻子的妇女都是媒婆撮合的,整个过程不会考虑少女的选择,孩提时代结束以后,女孩子与男孩子在社交方面是相互见不到的,结交异性朋友在中国人眼里是非常下流的。

《红楼梦》是非常正统的婚恋观的。

曹雪芹是爱所有的少女的,不希望少女变成不良的“饿夫”始乱终弃的对象。少女应该好好珍惜自己,因为自己是那么的珍贵。不要把珍贵的自己交托于不懂得珍惜的人的手中,因此先要分清楚什么叫做“情种”,什么叫做“风月情浓”。女性是第二性,男性在性别不平等的世界中,即使做错事情,不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的。

《红楼梦》里面的男女之情最极端结果也最惨烈案例的应该就是属于秦可卿与贾珍的扒灰,秦可卿得以死谢罪洗清自己所犯下的道德罪孽,但是共同参与这样的乱伦败德的另外一方贾珍没有任何后果。他继续猎取女色,连舆论的压力都没有,所以曹雪芹很深刻地认识到男女真的不平等,所以他为什么会那么特别的珍惜女性,透过贾宝玉去为那些女性们多做付出,某个意义来讲这也是一种性别的补偿,因此他会觉得当我照顾不了你们女孩子的时候,就要好好照顾自己。这是一个隐藏在《红楼梦》讨厌才子佳人故事底下一份非常慈悲、非常温厚的心理。

七、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七)

曹雪芹才能更高,拥有一个非常独特的背景以至于他能够在小说这种可以说在传统中不入流的文类给予一种另外一高雅文化的提升,所以这就是《红楼梦》可以说是古往今来唯一一部贵族小说原因。它透过贵族的雅文化、正统精英文化来使得很容易流于庶民口味、庶民层次的一种文学作品进入到另外一个与大雅文化有所连接的一个层次。

曹雪芹到底是怎样运用大雅文化(也就是说正统),也可以说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具有高度自我节制的精神力量的一个阶层,他们透过超越与反驳给予《红楼梦》完全不一样的一种婚恋观。

首先,对于这个红楼梦如何反驳、超越传统的才子佳人其中所蕴含的那种庶民气息(所谓的婚恋自由),婚恋自由反倒是非常平民的对他们来讲“不登大雅”的一种呈现、一种人性的、比较低下的部分的一个呈现。这个是跟我们现代人的价值观截然不同,曹雪芹非常讲究礼教,可想而知,他怎么可能接受《牡丹亭》中那样的爱情表现。那你们可以看到杜丽娘在爱上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之后,接下来就做很露骨的春梦?点点滴滴的对曹雪芹他们这种贵族出身的精英分子来讲其实是觉得很不可思议的。

作为一个戏曲的创作,当然有虚构的自由,假托一个什么宰相、尚书高级官僚的家世背景的大家闺秀,结果做出的这些行为其实不吻合这种出生的意识形态,当然都有创作上的自由,当我们分辨清楚之后,我们并没有反对。原因我们得仔细分辨清楚,创作者原来操作的方式是这样,因为其中的一个十五六岁没出过闺门的大家闺秀竟然是婚恋表现,其实是很不合常情的、不符合人性之常,但是明白这一点,不需要被混淆,不需要被一个所谓的浪漫所这个驱使就失去了我们的判断力,我们做完这一点之后,接下来我们当然就认为那你一个创作者,你有你所要呈现的美学重点,我们都非常尊重。

对于一部作品本身,我们完全尊重、支持它存在的理由,但是这不表示它其中所呈现的是合乎情理。这个是我们一定要分清楚的,所以你必须要有思考判断力,像贾母,像有过很多的阅读经验拥有非常多的书籍,因此在读书的时候,不至于会非常天真的把这个小说就视为完全合情合理的一个人性的呈现。

当分清楚这几个差异之后,我们就必须说《牡丹亭》、《西厢记》,还有这些才子佳人小说,其中其实有非常多不合人性、不合阶级性的一些混淆,那其实很可能是一种市场操作的逻辑之下媚俗的结果,包含诉诸大众品位、性消费,以至于可以刺激在市场上面的销售。

这类作品既然存在必有它合理的原因,我们也把这些合理的原因做过一个交代,只是说与各位澄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你必须要有明辨力、思辨力、判断力的地方就在于,作为一部虚构作品,内容不合情理必须很严正的揭示出来,揭示出来之后我们完全维护、尊重它作为一个虚构作品的存在的权利。当它是一部作品的时候,我们尊重它,可是我们不能接受当一个小说家在创作之外把他不合情理的创作内容拿出来作为一个客观的定义,那这就是又是混淆两种范畴。

不要变成只因为浪漫就混淆创作与定义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

例如:《哈利波特》在这作品里面可以有魔法的世界,食物可以凭空出现,但是里面还是遵守死不能复生的这个原理,但是如果今天作者跳出来说只有能够骑着扫帚飞的人,才叫最高级的人。这个就叫做定义。这就已经逾越作为创作的那个范畴,然后把它拿来当做是一个普世的价值来定义,那真是一个严重的误导别人的,而且可以说是无形中误导别人非常严重的一个错误的行为,没有明辨力的人就会被误入歧途,甚至莫名其妙丧失最宝贵的生命。

我说的就是汤显祖创作《牡丹亭》,我们尊重他内容上不合情理的地方,曹雪芹并不赞同这样子的一种婚恋模式。另外一点,我们更不能赞同的汤显祖认为的所谓的爱情必须像他笔下的杜丽娘这样才能够叫做至情。当一个人在做定义的行为的时候就要用一种非常严正、客观的理性来加以检验,这个定义到底是深思熟虑,能够对人性、对这个世界有所促进,还是在闪烁其词、运用人类盲目的感性,以至于导致非常严重的思想谬误。

汤显祖是什么样在做定义呢?请你们注意这个时候他已经脱离《牡丹亭》的虚构的小说家的特权,他已经跳脱出来变成能拿一个虚构的作品竟然拿来作为现实世界的一个衡量的标准,这个就是非常严重的范畴混淆。

《牡丹亭记题词》:

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只要你情感一往情深,那么活着的人可以为这个情而死,那么有死者也可以因为这样的深情而复活。

不要因为只看到“一往而深”,你整个人就被浪漫给蒙蔽了,然后人就开始失去理性了啊,多美好啊,多浪漫啊,那么生生死死都是为了一个情字,你就觉得开始整个心神震撼,你的理性就丧失殆尽,事实上“一往而深”,生者,当然可以死,可是你不必死也一样可以“一往而深”,何况“一往而深”,不可能造成死可以生的结果。单单这三句话里面,有两句在说明“一往而深”的效果,这个效果其实就有两句话中有一句半就是错的,因为“一往而深”其实不必导致“生者可以死”,你不必死,都可以“一往而深”,那么另外一句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我想的话里面已经有非常多的漏洞。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

汤显祖在定义什么叫最高、最深的情感,然后他认为如果不能去为这个而死,你甚至不能为这个情而去复活,那你就不能叫做“至情”。

在一个年龄阶段(十七八岁的时候),对于情大概也是那个年龄会认为这是天地间的独一无二的最重要的价值,可以超越一切,当然可以超越生死,但是那真的只是对一些很单纯、很真挚、很感性、很浪漫的心灵产生的常见的影响,实际上,人生不是这么简单的,情也不是这么的单薄,也不是这么的荒诞。荒诞在哪里呢?如果不能够为她而死,你就不能叫做至情,可是这么一来的话,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没有至情,除非他为了他的孩子去死,只有死才能证明他是至情的话,这里其实有一点点法西斯意味在里面,就是一种很高度的、专治、强制,非要照他的定义不可,否则你就不算给予的价值,这里面其实真的有一点法西斯的那种意味。

有一位美国的哲学家认为,在思想上,他们已经意识到,“浪漫主义常常会引导出法西斯主义。”因为浪漫主义就是不讲理性的,法西斯思想也不讲理性的,因为有一种专制思想在里面。既然思想是专制的,就是不允许用客观的、逻辑的、全面、面面俱到去思想问题,他专制的要求只做一件事情,而且极端去做。事实上,就像这个思想家所说的浪漫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其实有一种共通的本质。

因此,我在这里真的要郑重告诉各位同学,因为你们太年轻,甚至没有练习自己思想的习惯,那是一个很艰苦、很漫长才能够有一点点有所成的能力的,因此大多数人都不做,那么,因此我才觉得我们还是应该要借助这些比我们想的更深刻的人来提醒我们,我们一般人所忽略掉的,其实汤显祖在这里在做定义的时候,非常的浪漫主义,但是其中确实隐含了一种法西斯的成分,因为他说你不这样,就是错的、你就是没有达到他的标准,这一种强制性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要你去做一个根本上不容有再思考的、弹性的、多元的空间,以至于他说你不能跟着去死的话,就不叫至情,这个就已经是法西斯。各位想想看,只要跳脱我们的成见了,从本质去思考:凡是要人家用死来证明的那个价值,那就真的是法西斯,它就是一种吃人的定义。举一个例子,你们就可以明白我在说什么,真的太有趣了,同样的一个东西都要你用死证明,把那个东西定放在礼教,你就会义愤填膺,你觉得讲得很对,所以你就说儒家是礼教吃人,这个100多年来,我们都是这样子的在批评儒家的,可是好奇怪,同样是要你用死来证明,同样是带有一种强制性,把礼教这种外在的规范变成一个所谓的浪漫的情的时候,你就完全看不清楚它具有同样的本质,人真的非常容易被蒙蔽。所以,把A换成B,只要浪漫一点、感性一点,你就被操纵而不自知,然后你就被吃而不自知,这不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吗?所以请各位注意一件事情,如果今天儒家要你用守贞,甚至要用以死来守贞,你认为这个叫吃人的话,那么实际上汤显祖的这段话,可以用同样的逻辑、同样的语汇可以视为是一种情教吃人。以情为教,把这个情抬高到一个至高无上,这么极端,甚至独断的地步。这也是一样在吃人,而且他要你用死来证明,你如果不能死,你就没有至情。把那个句型、结构只要代换到礼教,你是不是就发现其实他们是异曲同工。根本是同一个本质,可是为什么当是礼教的时候,你就觉得很坏、很讨厌,只要换成这个情,你就觉得很美、很浪漫,人可以不理性到这种程度,仔细再多想想今天他一样是要你用死来证明,可是为什么要你来证明是贞洁、是一种道德,你就说这叫吃人,可是要你是证明的是情的话,那时候你就觉得好浪漫啊。

这中间实在是太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所以思想、头脑清楚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从本质、从逻辑去看,你才不会被那些似是而非只是用一些浪漫文句包装,你就整个人丧失了理性,像这种一定要懂得去分辨,所以往往思想的帮助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事实与真相。

从晚明以来,情教流行(冯梦龙的“情教观”)。当时的普遍的社会风潮,不但以欲为情,也在流行一种对于情的偏执的极端的追求,叫做情教,以情为教,与礼教形成对峙。从本质来看,礼教吃人,但是同样的,情教一样在吃人,为什么情教就是好的呢?结果都是让人去葬送自己宝贵的生命。

固然从明代情教开始流行,让很多人在情教之下得到抒发、自由的放纵,比较容易在本能的感性的层次上不受压抑,让一些女性因此没有约束的实践、追求她们所以为的“爱情”,可是这个“爱情”太抽象(只是一个语词内容上有形形色色的杂质),但是也发人深省、耐人寻味的提醒一件事情:就算从历史的文献来追踪明代所流行的情教在另一方面也同时对女性造成压迫,因为要人用极端的方式达到至情。在现实处境是第二性的弱势群体的女性,在社会处境并没有改变的时候,要求女性用死来追求爱情或者为了追求情去不顾一切的时候,女性会付出很惨重的代价的,因此这个时候女性承受的内外压力就会更大的,因为在追求情的时候,女性并没有想要去死的,于是就会受到没有“至情”的控诉。每一个人都想要在某些价值上是被肯定的,当时代的价值是以情为教的时候,要达到“至情”,将“至情”作为人性最高的价值的时候,女性也同时受到了压迫。压迫的本质是一样的,当压迫的来源是外在道德的时候,人们就可以群起而攻之,道德就会受到万夫所指:然而是情时候,人们就会毫无自觉,这是人不好好锻炼理性的时候,人不自知的。

至情就一定要死吗?就算如此,至情就只能用死来表现吗?

汤显祖做出这样的定义,很容易误导年少无知的少女。必要被感觉和字面的所迷惑,文字可以是非常廉价的,是最容易可以不费任何成本就可以包装的惑人眼目的一种工具,当一个拿起笔来的人不够真诚或不够对别人负责人的时候,作为一个读者就要非常的小心,自己掌控理性与判断力。对于汤显祖这样的定义,《红楼梦》里创造出来的宝黛之恋就不用这一套定义展现“至情”。

脂批:

“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 其别部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味淫情浪态之小说可比哉。”

真正的爱情是能经受得起平庸而无味的日常的磨损的。真正的爱就是在关心你的点点滴滴,不需要出奇的浪漫。庸俗而实在的关注。透过宝黛之恋的合情、合理、合法,以二人的日久生情来对才子佳人的最常见的一见钟情加以有反驳。

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

犯淫与情,都无结果。

男女双方自觉与自主的追求违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不可能修成正果,不会如其所愿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汤显祖《弋说序》:“情在而理亡。”

情与理是势不两立的,二者不可并存的。这是都是非常素朴的,头脑非常简单的对这个人间二元化的化约的认识,不可以被这样错误而又简单的认识所误导。

一个宏伟的人格和心胸,一个对于人世间有足够的体验深刻地以及思考的深刻的人会发现理性会让人的感情、感性更深刻,感情、感性会让人的理性更透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是互斥的、势不两立的关系。

唐代的王维是被我们这个情感放纵的时代被严重的低估的、误解的。王维的深情不但不亚于李白、杜甫这两位大师级的人物,事实上他的深情比起李杜更有过之。李白的情比较是以一种强度来呈现,最能打动人的;随着年龄与历练的增长,一般人对于人世间有了更多的体验之后就会发现杜甫的伟大之处,杜甫的深情也无出其右的,杜甫的情是以厚度、广度来呈现的,作为其特征,真正以深度来呈现他的情的人正是王维,反而人不易察觉的,因为他表面是波澜不兴的,就因为是深不可测的,所以表面上不容易有动荡起伏的外显。“Still water runs deep.”(静水流深、深水静流。)越深沉的情感表面上是越是不着痕迹的。

王维是一个最理性的诗人,很奇怪的人格,诗人一般是感性的。王维的诗一般不会呈现笑、哭、痛骂等等情感,从他就可以看出理性与感性是可以这样结合在一个人身上的,在最高的清晰的理性之下其实却拥有比别的诗人还要深的情感。

汤显祖的论断很可能是诉诸于市场心理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人,不擅长理性思考的。

当有人宣称不要理性和逻辑的时候是因为他本身就没有理性和逻辑的。百分之九十九就是能读能写的文盲,现在的文盲的比例和过去是一样的高,只是现在的文盲能读能写。是因为他有一种思想的僵固性,不愿意成长、不愿意改变自己,宁愿一直固着在既有的成见里面,即便拿了博士,能读能写,事实上在思想上在文盲的坚持既定的平庸与肤浅上而不愿意给变。

“情在而理亡”,作书者没有去作恶多端,但是这个思想会造成比作恶多端更多的不良的影响,去放人情而不要理,可是大多数人对情又没有清楚的认知,就混淆了很多东西,肉欲的情、私情、偏颇的好恶,只要看见一个“情”字,整个人就浪漫下去了。

于是《红楼梦》就告诉世人情与理是合一的,绝对可以合一的,因为情与理合一,情才会是真正的至情。同时脂砚斋告诉我们就在这种情与理的合一的情况下,对对方点点滴的关心,时时刻刻的关注才是最好的。

宝黛之恋合情、合理、合法,并不是情在而理亡,因为二人的合理,所以二人的情更加深邃,因为可以延续、加深,而不合理的情是需要抗争,这就很容易扭曲和走偏锋、走极端,这不是情正当发展的路径,不可能博大。宝黛二人从小青梅竹马的长大,因此二人能形成一种知己式的爱情,这就是现代鼓励自由恋爱的原因,让每一对携手走数十年的恋人建立在互相真正地了解、欣赏而且愿意为对方努力一辈子的承诺,让二人有机会好好的认识、了解、选择,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的发展,可是在古代,要有这样的环境让男女培养出知己式的爱情,这并不容易,以正统的传统的社会来讲男女在礼记中就规定七岁不同床,宝玉和黛玉二人虽然合情,二人从小长大,累积更深厚的一种情感,而这种情感才会无法取代,问题是怎么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合情的发展呢?就是要合理,就是传统中除了要讲男女之防,还在传统中还非常的注重孝道,所以孝道在这里发挥了非常合理的一个理由。宝黛二人受到贾母的疼爱,才会有共同的生活空间,贾母是贾家金字塔尖的,连贾政在母亲震怒的时候都要跪下来磕头的,万般求饶。传统注重孝道,尤其是这种上等人家于今天的形态是非常不一样的。现代人既然要了解古人,就要了解他们的意识形态,既然孝道是这样的备受推崇,注重孝道到了一个不孝就会被判死刑的程度(在六朝的历史记录里,一个中上等人家,母亲到官府告子不孝,被判死刑。)因此在传统社会中,不肖子孙就会成承受极大的压力,因此既然这样的注重孝道,老祖宗的话就成了圣旨。因此,贾母的话就可以起了这样的作用,既合理又合法,情就被放在合理合法的境地了,因此宝黛二人能够在男女隔绝的时代合理合法的发展一种青梅竹马的知己式爱情,因此二人的爱情背后是有这样的伦理基础的。

《红楼梦》中当事人双方难道不知道到二人从青梅竹马逐渐发展出礼法所不容的男女私情吗?他们难道不知只要二人有一点的私定终身的意味就叫做“归于淫滥”吗?他们实际上知道的,这也是二人非常戒慎恐惧的地方。

宝黛二人对自己二人的情感转化为爱情后,非常的戒慎恐惧,薛姨妈也在出言维护。

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

《红楼梦》中回目对人物的形容描述性的用语都是盖棺定论,不是反讽之语。薛姨妈的如实定论就是“慈”。

薛姨妈劝道:“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得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这会子热剌剌的说一个去,别说他是个实心的傻孩子,便是冷心肠的大人,也要伤心。这并不是什么大病,老太太和姨太太只管万安,吃一两剂药就好了。”

人与人的道理就是救急不救穷。

宝玉笑道:“方才对面说话,你还走开,这会子怎么又来挨着我坐?”紫鹃道:“你都忘了?几日前头,你们姐儿两个正说话,赵姨娘一头走进来,——我才听见他不在家,所以我来问你。正是前日你和他才说了一句‘燕窝’,就不说了,总没提起,我正想着问你。”宝玉道:“也没什么要紧,不过我想着宝姐姐也是客中,既吃燕窝,又不可间断,若只管和他要,也太托实。虽不便和太太要,我已经在老太太跟前略露了个风声,只怕老太太和凤姐姐说了。我告诉他的,竟没告诉完。如今我听见一日给你们一两燕窝,这也就完了。”

宝玉是很懂得人情世故,做事有非常高的策略。

紫鹃道;“原来是你说了,这又多谢你费心。我们正疑惑,老太太怎么忽然想起来叫人每一日送一两燕窝来呢?这就是了。”

宝玉体察各方人等的为难,作了最好的选择。

紫鹃道:“在这里吃惯了,明年家去,那里有这闲钱吃这个?”宝玉听了,吃了一惊,忙问:“谁?往哪里家去?”紫鹃道:“你妹妹回苏州去。”宝玉笑道:“你又说白话。苏州虽是原籍,因没了姑父姑母,无人照看才就了来的。明年回去找谁?可见扯谎了。”紫鹃冷笑道:“你太看小了人。你们贾家独是大族,人口多的,除了你家,别人只得一父一母,房族中真个再无人了不成?我们姑娘来时,原是老太太心疼他年小,虽有叔伯,不如亲父母,故此接来住几年。大了该出阁时,自然要送还林家的,终不成林家女儿在你贾家一世不成?林家虽贫到没饭吃,也是世代书宦人家,断不肯将他家的人丢给亲戚,落的耻笑。所以早则明年春,迟则秋天,这里纵不送去,林家亦必有人来接的了。前日夜里姑娘和我说了,叫我告诉你,将从前小时玩的东西,有他送你的,叫你都打点出来还他;他也将你送他的打叠在那里呢。”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么回答,等了半天,见他只不作声。才要再问,只见晴雯找来说:“老太太叫你呢。谁知在这里。”紫鹃笑道:“他这里问姑娘的病症,我告诉了他半天,他只不信,你倒拉他去罢。”说着,自己便走回房去了。晴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了,只说时气所感,热身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贾母一见了紫鹃,便眼内出火,骂道:“你这小蹄子,和他说了什么?”紫鹃忙道:“并没敢说什么,不过说几句玩语。”谁知宝玉见了紫鹃,方“嗳呀”了一声,哭出来了。众人一见,方都放下心来。贾母便拉住紫鹃,——只当他得罪了宝玉,所以拉紫鹃命他赔罪。谁知宝玉一把拉住紫鹃,死也不放,说:“要去连我带了去!”众人不解,细问起来,方知紫鹃说要回苏州去,一句玩话引出来的。贾母流泪道:“我当有什么要紧大事!原来是这句玩话。”又向紫鹃道:“你这孩子,素日最是个伶俐聪敏的,你又知道他有个呆根子,平白的哄他做什么?”

古人相信季节交换,空气中就有毒性,人免疫力低,就会容易生病。

薛姨妈劝道:“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得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这会子热剌剌的说一个去,别说他是个实心的傻孩子,便是冷心肠的大人也要伤心。这并不是什么大病,老太太和姨太太只管万安,吃一两剂药就好了。”

一般人对薛姨妈的这一段话进行误解。男女双方在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当婚嫁的年纪,而在这样的家族非常忌讳私情,宝玉的反应太离奇了,很容易起人疑窦,因此薛姨妈在众人从紧张恢复正常的时候关键时刻薛姨妈把众人的思维引导到正常合理的友情中,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绝佳时机的把握,当众人紧张时都不会想得太多,可是一旦恢复,去开始追究原因,如果被人推断为男女私情的时候,二人就会身败名裂的,后果非常严重的。这是非常高明的策略,起到非常保护二玉的作用。

黛玉不时遣雪雁来探消息,这边事务尽知,自己心中暗叹。幸喜众人都知宝玉原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

叹:这一叹有很复杂的情感。“幸喜”:对于别人没有发现二人的私情感到庆幸。因为宝玉性子的呆气,成了障眼法,且因为二人自幼的友情,也成了爱情的掩护。紫鹃的言语也是合乎情理的,因为一个女子一般是不从别家发嫁的。“别事”:男女私情。男女私情就是没有具体行为的不贞。

从薛姨妈的这一段表现就可知金玉良姻恐怕不是压迫木石姻缘的力量。

《红楼梦》对于宝玉的婚姻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趋向。对于宝玉的婚姻以及宝二奶奶的人选金玉良姻始终比不上木石情缘。第二十五回,

黛玉听了,笑道:“你们听听:这是吃了他一点子茶叶,就使唤人来了。”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众人都大笑起来。黛玉涨红了脸,回过头去,一声儿不言语。

第三十二回,

袭人倒了茶来与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我前日听见你大喜呀。”湘云红了脸,扭过头去吃茶,一声也不答应。

标准大家闺秀提到婚姻的反应。王熙凤用吃茶的婚俗少女禁忌的玩笑来让林黛玉闭嘴。

王熙凤能够开这样的玩笑,背后有贾母的心意在的。

第二十五回,

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笑道:“真真我们二嫂子的诙谐是好的。”

李纨用“诙谐”来解释王熙凤,在一个未婚少女面前讲她的婚姻大事是有失分寸的,于是将事情降低至“诙谐”,有润滑的意味。

黛玉道:“什么诙谐!不过是贫嘴贱舌的讨人厌恶罢了!”说着又啐了一口。凤姐笑道:“你给我们家做了媳妇,还亏负你么?”指着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配不上?门第儿配不上?根基儿家私儿配不上?那一点儿玷辱你?”黛玉抬身便走。

王熙凤讲得太清楚了,林黛玉招架不住了。二人不只是一般的玩笑,呈现的是贾母等最高权力者的心意。

脂砚斋:“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对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二玉的婚姻大事在贾府常常被提及,认为是一对好夫妻,众望所归的婚姻因为人事的无常没有一个好的结果,让脂砚斋非常感慨。第六十六回,

兴儿笑道:“……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第五十七回

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也是玩话,却道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薛姨妈道:“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

第八十二回,

(婆子)因笑向袭人道:“怨不得我们太太说,这林姑娘和你们宝二爷是一对儿,原来真是天仙似的。”

(袭人)忽又想到自己终身本不是宝玉的正配,原是偏房。她自信拿得住宝玉,只怕宝玉娶了一个厉害的媳妇,自己便是尤二姐、香菱的后身。素来看着贾母、王夫人光景及凤姐儿往往露出话来,自然是黛玉无疑了。那黛玉就是个多心人。想到此际,脸红心热,拿着针不知戳到那里去了,

整个《红楼梦》提到二玉姻缘的时间涵盖面是自始至终的,从第二十五回到第六十六回,提到金玉良姻集中在很少数的某几回,在第二十八回、三十二回、三十四回、三十六回,昙花一现的被提到。

二玉姻缘时间延续性,涉及人员遍及上上下下的各方人物。提到金玉良姻人具有身份的局限性,而且也有心理的主观性。

提到金玉良姻的时候是转述和尚的语言,和尚具有神谕的权威性,出自薛家成员,背后都有和尚的交代。贾宝玉一次是梦中所言,源于黛玉的心魔,纠缠不已,以此自苦,反过来不断地寻求宝玉的保证,给贾宝玉也带来了压力,使他梦中才有言。提到金玉良姻的人身份上的有局限性,除了薛家成员之外,就是宝玉黛玉源于当事人的内心压力,这都是带有主观性。

第二十八回,

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第三十四回,

薛蟠:“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

和尚提供的药方救了薛宝钗的喘嗽的宿疾(凭你什么名医仙药都没有发挥功效的),既然很有效,和尚却发挥了效用,既然如此,薛家特别相信这话,也是人之常情的。何况金锁刻的字与宝玉的玉是一对的。

第八回,

通灵宝玉正面通灵宝玉反面宝钗看毕,又从新翻过正面来细看,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念了两遍,乃回头向莺儿笑道:“你不去倒茶,也在这里发呆作什么?”莺儿也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听了,忙笑道:“原来姐姐那项圈上也有字?我也赏鉴赏鉴。”宝钗道:“你别听他的话,没有什么字。”宝玉央及道:“好姐姐,你怎么瞧我的呢!”宝钗被他缠不过,因说道:“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儿,錾上了,所以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一面说,一面解了排扣,从里面大红袄儿上将那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璎珞摘出来。宝玉忙托着锁看时,果然一面有四个字,两面八个字,共成两句吉谶。——亦曾按式画下形相:金锁正面金锁反面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和我的是一对儿。”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

“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与“不离不弃,芳邻永继”。

神谕:金玉良姻隐含着一种天作之合的意味。金玉良姻是一个预言,在事情庞大的发展过程,变化很多,到了最后的结果就是金玉良姻,是冥冥中上天的安排,在结果之前一直是木石情缘。薛姨妈因为对林黛玉极为疼爱,促成二玉,站在黛玉的幸福这一面。

二宝之间真的就是天差地远纯粹只是一个无情的两个人的结合吗?这纯粹的误会。二玉之间真的就是亲密无间的知己伴侣而没有任何的隔阂吗?这恐怕太过完美化了,这真的是太复杂了。

八、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八)

二宝之间的价值观是迥然有别的吗?宝玉抗拒金玉良姻从头到尾的对宝钗不以为然吗?

宝玉并没有那么的真正反对金玉良姻。第五回,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对金玉良姻的定义是“美”,只是“不足”,金玉良姻的对象不是自己偏爱的林黛玉。当事人并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一个。

第一回,

甄士隐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种竹、酌酒吟诗为乐,倒是神仙一流人物。只是一件不足:年过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

唯一的遗憾是自己的孩子的性别是女,并非说英莲本身不好。

因此金玉良缘本身是好的,只是可惜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并非说薛宝钗不好。自己不喜欢的人并非是不好的,可能比自己喜欢的人更好。(井底之蛙、夜郎自大)

在第五回的这支《红楼梦曲·终身误》以贾宝玉的口吻以“美中不足”来描述金玉良姻。第二十八回,

宝钗原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傍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若长在林姑娘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我没福。”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丹,眉不画而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又呆了。

宝玉心里也未尝没有金玉良姻的念头,同时在这样的念头的引导下仔细看金玉良姻的对象也是很美的。这一段完全是自己内心的所产生的艳羡、一种欣赏的眼光,因此并不是完全排斥金玉良姻的,不是这样的简单的。

第三十五回,

宝玉笑道:“我常常和袭人说,明儿也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子奴才两个呢。”

可见宝玉是很羡慕这个有福的人(能娶到宝钗的人),只是自己不愿意做这个有福的人,因为自己情有独钟。因此不是自己所爱就是天下最好的人,因为爱所以爱,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不是计算,能用外在的标准衡量出来的结果。所以明明自己爱的人小性儿、小心眼、性子不好、爱哭,可是就是爱她,这就是爱的本质,真爱就是这个样子,真爱不一定是个完美的女神。只是读者内心太简单、太幼稚,浑沦吞枣的混为一谈将《红楼梦》降格为三流的才子佳人小说。宝玉其实很清醒,能对林黛玉能百般包容,也知道宝钗是一个完美的女孩子。

通常贴身的大丫头就会与主子姑娘一起出嫁,是陪嫁的。(平儿、抱琴等等。)陪嫁的丫鬟通常会成为丈夫的妾、姨娘、通房丫鬟。第八十回,

宝玉却未曾会过这孙绍祖一面的……将迎春接出大观园去,……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了!”

这是大家族的常态,陪嫁丫头就可能会成为丈夫的通房丫鬟。

可见将来莺儿一定会跟着宝钗出嫁的。

第三十五回,

莺儿笑道:“你还不知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上的人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其次。”宝玉见莺儿娇腔婉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便问道:“好处在那儿?好姐姐,细细儿告诉我听。”

不带着成见来看《红楼梦》才会看到许多细节信息,而这些信息才是人性以及人与人的各种关系的复杂性呈现。

二宝之间的贴近实远超过二玉之间,二宝在二玉从来没涉及的地方、范畴、层次是非常贴近的。黛玉在很多地方时与宝玉是非常疏远的。

二宝的“远中近”体现在二十二回《寄生草》一节中。

宝钗便念给他听道: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宝玉听了,喜的拍膝画圈,称赞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黛玉把嘴一撇道:“安静些看戏吧!还没唱《山门》,你就《妆疯》了。”

《寄生草》展现了一种出家的幻灭美的美学情境,宝玉无比心神震动,领略到从没有接受到的思想。林黛玉的介入、吃醋表现了她看到宝玉对于宝钗所念的《寄生草》产生了无比的心神震动,而且是由内而外的形诸肢体动作,心里面可能隐隐约约有一点不安,或许察觉到了是她与宝玉二人从来没有涉及的陌生领域。因为黛玉一直陷溺在个人的主观的情绪与感受中,就一定是一个入世的人,就是活在这个世界中,把自己对在这个世界的得失与易怒哀乐的感觉看得那么强烈,基本是肯定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对于这个世界切身的感受的情绪或感觉看得那么重要。所以林黛玉不会是“无我”,也不会超脱这个世界的。宝钗所念的《寄生草》与林黛玉的诗作《葬花吟》、《柳絮词》等纯粹抒情的美感是不一样的,但是《寄生草》内容是那样的震撼宝玉的心灵,黛玉隐约的(不管是否有自觉地,可能是本能的)敏锐察觉二宝之间这两条平行线很罕见的在这时候产生了交汇,而且互放光亮,照亮了宝玉心里面从来没有被启发过得出世离尘的思想种子。宝钗是宝玉出是思想的启蒙者,对于爱情关系里的黛玉会感到不安也是非常合理的,不完全是外在的看到二人交流的一个嫉妒。

这里就可能隐然然让黛玉感到恐惧,因为这涉及到了她与宝玉从来没有涉及到的某一种心灵交汇的范畴。

陈蜕(清):

宝玉于宝钗,亦有缠绵一时间。是作者之心,与蜕盦未尝不合。至为时之短,作者固以时期有无论,不以岁月久暂论也。

人性是很复杂的,何况是在传统社会中(男权社会)的一夫多妻的意识形态。甚至连才子佳人故事不只是一夫一妻,在结局时一夫多妻的结局。

不能用时间衡量情感重量,情感除了以长度来衡量,情感可以以广度、深度、存在的本质来衡量。“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二宝对于读书追求功名之流的态度是一致的。

宝玉在第十九回称之为“禄蠹”,在第三十六回骂之为“国贼禄鬼”。《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林黛玉对于贾宝玉这一系列的评价从来没有附和过。林黛玉也从来是很消极的没有劝过宝玉去读书,但是也没有积极的鼓励宝玉不要去读书参加科举考试。第三十二回,

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要是他也说过这些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因此黛玉也未必赞同宝玉不去读书考科举。黛玉其实是因为宝玉不喜欢这件事,所以不去劝宝玉去读书。她只是宝玉很一般的知己、好朋友的心理,不代表她在这一点的判断与认知是与宝玉是一致的。

第四十二回,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连做诗写字等事,这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听不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并不是书误了他,可惜他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至于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绩的事才是;偏又认得几个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书看也罢了,最怕见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全盘否定、彻底否定全部的读书人,其中的意味与宝玉的意思是一样的。其中的革命性和反叛性是一致的。

黛玉是不表态,而宝钗明确的表达出和宝玉一致的观点。因此二宝是“远中近”,共享同一肺腑。

当宝钗很罕见批评世人的时候,宝玉也发出了赞叹。

第三十八回,

众人看毕,都说:“这方是食蟹的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思,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咏物诗的最高的要求,选取一个事物描述,以小喻大。

宝钗笑道:“我也勉强了一首,未必好,写出来取笑儿罢。”说着,也写出来。大家看时,写道: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宝玉道:“骂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

讽刺世间的人。“眼前道路无经纬”不走正路,横行霸道。

“皮里春秋”:语出《晋书·褚裒传》:曰:“季野有皮里春秋。言其外无臧否,而内有所褒贬也。”褚裒从不出语褒贬人,不逞口舌之快,但是心里有一把尺子,是非分明。《春秋》孔子所作,寄托有褒贬在内。薛宝钗借螃蟹的外在特征同时双关到人的批判上。“皮里春秋空黑黄”螃蟹有蟹黄、有黑的部分,把握住书写之物的外在特征赋予其人物的评价与价值观。“空”:白白的,因为外在行为“无经纬”就是决定了你的内在“黑黄”无用的。

《庄子》: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

万事万物都有其本来的样子。天生万物,各有所长。这是庄子的“齐物”思想。但是咏物诗就是借题发挥,实质上是在对人的一种褒贬。

在读诗的同时表达最赞赏的人就是贾宝玉。

薛宝钗就做到了“皮里春秋”,虽不言语,但是对是非看得分明。

第七十回,

宝玉道:“再把大螃蟹拿来罢。”丫头去了,同了几个人,杠了一个美人并籰子来,回说:“袭姑娘说:昨儿把螃蟹给了三爷了,这一个是林大娘才送来的,放这一个罢。”

所以薛宝钗《螃蟹咏》的实际上就是对贾环的人物评价。

第二十一回脂批: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宝钗待下愚尚且和平亲密,何反于兄弟前有远心哉?盖宝玉之形景已泥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反成远离之端也。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

很爱一个人去就应该尊重他,而不是践踏、贬低他。“友直、友谅、友多闻”。溺爱不是真正的爱他,纵容不是真正的爱他。

人在人世间就要知道避嫌。“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瓜田李下。

真正的爱就是让对方变得更好。

林黛玉看起来和宝玉是很亲密的,实际上在价值观上二人并不相契合,真正在价值观上相一致的是与宝钗。第二十一回脂批,

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紧要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黛玉对宝玉以及宝玉对黛玉的表现是至爱的表现吗?不可以将二人的表现作为爱的实践,对自己所爱的人应该是尊重、珍惜(因为世界上爱自己的人屈指可数),不可以冤枉、糟蹋他,不能让他那样的辛苦,不可以认为这是没有界限、亲近的表现,自己无理取闹,让对方无限的包容、收拾善后,这不是成熟的爱。真正的爱是珍惜、尊重对方,而且也要付出,不是一味的享受对方对自己的包容。宝钗的尊重才是对对方好的一个情谊的表现。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轻狎生侮慢。)不可以以狎为亲,会导致亲密关系会变质,丧失了尊重,已经失去了感情,实际上是侮慢对方的。

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1861-1941):By touching you may kill,by keeping away you may possess.过分接近可能会导致毁灭,保持些许距离反而能拥有它。

二玉的关系能维持下去就是端赖于宝玉的不断退让与包容,二人的感情才能维持下去,这不是一个成熟的形态。

保持些距离,才能更看清对方,才会让爱更持久的真谛所在。

第四十五回,

黛玉自在枕上感念宝钗,一时又羡他有母有兄;一回又想宝玉素昔和睦,终有嫌疑

嫌疑:a.礼教上的规范男女之别。b.表面上可以需索任何东西,黛玉感觉到那不是真爱,真爱是苦口婆心的希望自己变得更好。一味的被顺应、包容让当时人也感觉到这不是真爱,会觉得很空虚,不是踏实的爱、真实的爱。

真正爱一个人要找到正确的方法。

金玉良姻是一个结局的预言,并不是文本开展中现实的真相。读者常将二者对立,并且采用才子接人的模式来操纵,这是不对的。

脂砚斋:“晴有林风,袭为钗副。”

在《红楼梦》里与林黛玉很亲近的是袭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体贴。在文本中晴雯和林黛玉是几乎没有互动的。

林黛玉和袭人就是生日重叠,妻妾的象征关系。全府皆知的宝二奶奶的人选是林黛玉,皆知的未来的妾是袭人。

第二十回,

忽听他房中嚷起来,大家侧耳听了一听,黛玉先笑道:“这是你妈妈和袭人叫唤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揎他,可见老背晦了。”

脂砚斋:“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

黛玉对袭人评价很高的。二人的关系也是亲密的。

第三回,

黛玉忙笑让:“姐姐请坐。”袭人在床沿上坐了。

第三十六回,

那宝玉一心裁夺盘算,痴痴的回至怡红院中,正值黛玉和袭人坐着说话儿呢。

第二十二回,

谁知黛玉见宝玉此番果断而去,故以寻袭人为由,来视动静。

黛玉以找袭人为借口,证明二人平日很熟悉。

第二十九回,

袭人见他脸都气黄了,眉眼都变了,从来没气的这么样,便拉着他的手,笑道:“你同妹妹拌嘴,不犯着砸他;倘或砸坏了,叫他心里脸上怎么过的去呢?”黛玉一行哭着,一行听了这话,说到自己心坎儿上来,可见宝玉连袭人不如,越发伤心大哭起来。

袭人体贴黛玉的心理。

第六十四回,

宝玉笑着挨近袭人坐下,瞧他打结子,问道:“这么长天,你也该歇息歇息,或和他们玩笑,要不瞧瞧林妹妹去也好。怪热的打这个,那里使?”

在宝玉看来袭人和黛玉关系是很好的。

第六十七回,

宝玉送了黛玉回来,想着黛玉的孤苦,不免也替他伤感起来,因要将这话告诉袭人。……宝玉笑着道:“不是怕丢了他。因我方才到林姑娘那边,见林姑娘又正伤心呢。问起来,却是为宝姐姐送了他东西,他看见是他家乡的土物,不免对景伤情。我要告诉你袭人姐姐,叫他过去劝劝。

第三十一回,

晴雯在旁哭着,方欲说话,只见林黛玉进来,晴雯便出去了

林黛玉和晴雯关系很生疏的。

黛玉笑道:“大节下,怎么好好儿的哭起来了?难道是为争粽子吃,争恼了不成?”宝玉和袭人都“扑哧”的一笑。黛玉道:“二哥哥,你不告诉我,我不问就知道了。”一面说,一面拍着袭人的肩膀,笑道:“好嫂子,你告诉我。必定是你两个拌了嘴了。告诉妹妹,替你们和劝和劝。”袭人他道:“姑娘,你闹什么!我们一个丫头,姑娘只是混说。”黛玉笑道:“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袭人笑道:“姑娘,你不知道我的心,除非一口气不来,死了,倒也罢了。”黛玉笑道:“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先就哭死了。”

上对下有肢体动作,表现了对下位者的欣赏。(李纨对平儿、贾母揽着孙辈)。林黛玉从来没有拍过任何一个下位者的肩。

“你两个”“我们”:在传统社会的礼教中不可以和主子并称。下位者对主子不可以称“你”。

《红楼梦》很少有人去“推”黛玉。在贾府中最亲近的和黛玉坐在一起说话,有这样亲密的动作的是袭人。

袭人和宝钗也没有这样亲近的时候。

伊·谢·科恩(Igor S.Kon,1928-2011):“一知半解者读古代希腊悲剧天真地以为古代希腊人思想感受和我们完全一样,就放心大胆地议论着伊底帕斯王子的良心折磨和悲剧过失等等,可是专家们知道,这样做是不行的,古人回答的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

作书者固难,而看书者尤为难,岂不信哉?

看书者与作书者有个性、时代、阶级的差异,要跨越鸿沟是非常艰难的,要达到“无我”的境界,才会达到这样的程度。通过读书提升自己,是非常辛苦的事情。可是不能将读书作为消遣和娱乐,因为这是《红楼梦》。

九、 《红楼梦》与“才子佳人”模式(九)

礼教是要求的是上层人士(文化集中的阶层),并不要求平民,才子佳人小说在下层阶级能够盛行的原因就是因为平民足够自由的,没有受教育、没有礼教等道德要求。同时才子佳人小说的创作者也是诉诸于心灵的疗愈,进行自我满足的一种反应。《红楼梦》精彩阐述了作者创作论、读者接受论。

对于理解《红楼梦》者之间不但有历史的距离,还有文化、阶级的距离,因此不要“放心大胆的谈”《红楼梦》里的反阶级、反礼教以及追求婚恋自主的思想。

而在《红楼梦》里不追求婚恋自主时,怎样去解决情有所钟、现实世界门当户对的媒妁之言的矛盾呢?这是一定会发生的,因为再好的世界一定会发生矛盾。一个人怎样去面对矛盾与冲突呢?

曹雪芹对透过对才子佳人的反对、透过金玉良姻的独特的设计,同时让二宝之间存在着“远中近”的关系,并非是势不两立的(不可以用非黑即白的眼光来理解世界,因为这个世界光谱都很复杂)。二玉之间也有嫌疑与隔阂。事实上亲子关系再好,夫妻关系再好都要留给对方一个最好不要随便入侵的空间,这是最基本的尊重,每个人都有幽微的地带,那里有混搅的、混杂的颜色在变化,作为一个亲近的人也不可以随便入侵。过分的接近很有可能导致毁灭,保持距离才能拥有她。

透过二宝“远中近”与二玉的“近中远”,可以看出曹雪芹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小说家,这不是将其神话化后的虚有其表的桂冠,好比莎士比亚对人性、对许多道理观察入微、掌握深刻,曹雪芹并不逊色。

当人间发生遗憾后该怎样去面对?(顺民)

世界不是环绕着我们走的,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时人该怎样去自我调节?怎样去达到自我与世界的和谐?

曹雪芹用来超越痴情的一个概念、理论工具就是什么?对他来讲痴情并不是人生唯一,也不是最好的一种处理情感的方式,痴情会让我们一意孤行、会让我们的路越走越窄,甚至痴情如果人太过天真无知,被汤显祖的“至情”观所误导,甚至会被痴情引导到死路一条。(如果死是一条很好的路,为什么一开始要来到人间。不要说是不是自己所选择的,实际上无论要不要选择,就是已经拥有生命了,甚至有义务让整个生命活得有意义、很丰富,这个生命不是完全的操之在我的,所谓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天地之大德”,这背后有人参透不道德一种很深邃的智与恩慈,不可以这样无知)。用来超越痴情的就是人成长可以努力达到一种成熟,体会一种两尽其道的痴理观。痴理,超越痴情的更高的、更宽的、更深邃的概念。痴理,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第五十八回回目上,是一个独树一格的空前的术语,然而读者却集体的将其忽略,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集体阅读谬误、

第五十八回 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茜纱窗真情揆痴理

藕官烧纸前,奠祭菂官。二人在演习戏文时假戏真做,真与假的辩证关系:“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宝玉在真情之下发现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东西。“揆”,领略、察知。痴理,空前的,惊世骇俗的存在。看的动作背后有整套文化系统在运作,决定你能看到什么、看不到什么,因此如果不调整自己的文化系统,就会对许多事情忽略视而不见,就会画地自限。希望大家自我超越,成长自我,愿意好好把握自己的一生,不要让自己短暂的一生都停留在低下的层次,这是每一个人要思考的。

常言说:“魔鬼藏在细节里”,可是当发现“痴理”二字的时候才发现“天使藏在细节里”,告诉世人原来在人世间一定会遇到主客观的落差,因为人本来就不是世界的中心,甚至地球都不是太阳系的中心,凭什么个人就会变成地球的中心,遇到这样的落差与矛盾的时候、甚至彼此的伤害的时候买就是去冲锋陷阵、横冲直撞,这当然是一种方式,或者躲到深山护卫完整的自己,就如同陶渊明那般,但是也恢复出很惨重的代价(差点被饿死)(《乞食诗》),只是即使愿意付这个代价,,这也不是最好的做法。在唐代有两位伟大的诗人王维、杜甫对陶渊明的做法发出过微词,认为陶渊明境界不够。

这个世界是永无止境的,不要认为自己看到的就是至善至美,这个世界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么有限。

“两尽其道”是痴理的核心,两:情与理的兼备,不是情在而理亡。

从晚明以来道清中期,世俗(俗流)以欲为情,以性消费谋利。现代又是走向这样的一个趋势,再加上西方提供的一些理论支持以欲为情就变成了正确的,但是这几十年开始有了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反省这个问题。当现代人在西方的个人主义潮流之下,将其当作一个理所当然的价值观,其实已经出现了许多流弊。虽然个人主义让每个人都得到了尊重,也给予充分发展的机会,大家都深受其益,但是也不能忽略其会带来的一些流弊。(做人头脑要清楚,不可以偏概全。)个人主义的最严重的流弊:个人主义是一种把人抽象化的精神法则,实际上没有一个个体差异都很大的,而且不止是内在差异,在阶级、种族也是不平等的,甚至性别也不同的。

早在几千年前的《诗经·卫风·氓》就提到性别是不平等的。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柳湘莲与尤三姐的例子。柳湘莲可以眠花宿柳,却要求妻子品性极好。

《女性主义不需要幻想》:“个人主义是一种把人抽象化的精神法则,掩盖的现存人与人在阶级、种族、性别各方面不平等的事实,引导人们从自然的、生理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社会的、人为的角度思考问题。”

庄子的自然是很辛苦的,十九年的庖丁解牛不伤刀刃,心斋,坐忘。

个人主义

——自然地、生理的个人

——身体——情欲

集体的进入到主体把人贬低一种趋势而不自知,因为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一种自然的、生理的自我,身体就被凸显出来了,人不需要太高深的心理,精神也不需要太过的自我压抑,情欲也被过分地放大。身体的存在是拿来做什么,这是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想要高贵的人必须要想的问题,然而这个时代就被情欲化了,当你健康时,不去想身体帮助你让你好好的呼吸新鲜空气、让你走的很远,去看这个世界奥妙的风景,没有去感谢身体,让你能探索美妙的宇宙,你的眼睛不是拿来去看星辰,而是拿来看泥泞,自己的感官与皮肤不是拿来其感受空气里细微的但是芬芳的分子。所以我们是在糟蹋自己身体,但是就是这样的误入歧途而不自知。个人主义过分着重的身体,可是过分着重的身体又去凸显情欲的重要,这样一来爱欲与爱情就画上等号了,这就是现代的谬误。

现代人爱情观:爱情是一种内在和情感的象征,爱情代表一个永恒的社会性的改革。爱欲是一种生命的能量,足以推动中级的革命之轮。(欲望是与生俱来的不可能拿掉的力量,只要鼓励它,就会冲撞体制、冲撞礼教或者是伦理道德的规范,这样就可以改革。)

逻辑思路的谬误:

爱情—爱欲。

布鲁格(Walter Brugger)《西洋哲学辞典》:爱(love)是一种心理的整体状态,尤其不能把爱与纯本能的冲动,即使是升华的冲动视为一事,因为所谓的本能的冲动或者是升华后的冲动,冲动本身是以满足他的嗜欲为能事,因此会把对方视为满足嗜欲的方法。爱是以肯定价值以及创造价值的态度把自己转向对方。

爱情与爱欲不是社会改革的力量,是一种能量,绝对不是放纵就可以的。

最严重的后果将人的身体尤其是女性的身体性欲化,进而把人尤其是女性的主体性欲化了。如果人尤其是女性被物化最严重的。民国时的一些作家创作鼓励女性解放,常爱描写一些性爱场面。

虽然反对礼教,将女性加以禁锢,所采用的方式就是将女性更加的物化,在操作那些画面的时候就是将女性作为性工具了。这些人在写那些画面一位在鼓励女性解放,其实是在更把女性物化为一个性工具了。

徐艳蕊:“将爱欲等同于启蒙并且由此来为某一种文学经典的合法性进行解释和辩护,这是读者在面对传统文学经典化很常见的思路。这个思路有局限性,因为犯了很严重大错误,将爱欲本质化和绝对化了。爱情和欲望并不是一种均值的存在。爱情和欲望即便是所谓的love,真正精神性部分的love都是一个被权力塑造和规范的动态领域。是否肯定爱欲并不能成为一个文本是否体现了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绝对指标。”

传统的经典只要涉及情欲等方面就叫做进步、启蒙。

爱欲不是人的本质,只是一个生物的本能,不是人和人性的本质,同时这一种思路将爱欲绝对化了,将一切爱欲作为正确的、正面的。

个体间的爱情都是不同的:江洋大盗和孔子,陶渊明和李白。

内心的精神的爱情都要被外部的力量不断的塑造改变,所谓的爱情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当一个小说充斥着爱欲场面,表现的可能不是自由、平等等精神,很可能就是一个肮脏的黄色小说。

爱欲是人身体部分的某一层面而已,根本完全不能去代人的自我,人有主体性,就应该塑造它、追求它、雕琢它,而不是用一个最低下的爱欲,用放纵的方式来确立自我,你的自我未免太渺小、太可悲了。

弗洛伊德: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超我就是运用到的原则来自我道德要求。本我的活动原则就是快乐原则。

为什么将最低下的本我最为唯一的生命能量呢?

超我:薛宝钗、袭人;自我:林黛玉;本我:薛蟠。

米歇尔·傅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所谓的主体完全是因为权力操作而形成的。”人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我的主体,人在幻想中虚假的自我主体进行自我放纵、冲撞革命。因此所谓的爱情也要受到很大的外力影响,美国一位当代的性爱大师厄文·辛格(Irying Singer,1925-2015):所谓的坠入爱河(fall in)你以为是一种所谓的本能范畴,甚至被人们美化,这一种坠入爱河,与其说是本能的范畴,与其添加那么多浪漫的词,认为是一个超越逻辑、超越现实的某一种神秘的指引,其实都不如说是一个概念的范畴。与其说坠入爱河是本能的偏好,与其说是受荷尔蒙的驱使,不如说是在当时社会和艺术影响之下而形成的某种倾向。所以晚明会有《牡丹亭》的出现的那一种十五岁闺阁少女却又做春梦的爱真的是当时社会影响下所形成的。

晚明是怎样的一个时代?

有位中国大陆学者研究:中国爱情小说的特点就是忽略男女相恋的过程而关注性爱的肉欲的描写。相较起来,英国的小说则表现出对于男女相恋过程的注重以及男女主角必须经过心灵的反复试探甚至经过曲折和磨难才能确立爱情关系。例如,《简爱》。

在明朝之前这些爱情小说影响到哪些类型的描写?元杂剧的男女爱情常常被窄化、简化为单纯的热情和原始欲望的浪漫形式,也缺乏深刻、复杂和真实的人性表现。《牡丹亭》的杜丽娘甚至连初步的、很基本的相遇都没有,就可以直接跳进到野合的梦境里。

明朝整个社会是颠倒的,物欲、情欲横流的社会,可是当这样的社会产生出《牡丹亭》,产生出汤显祖那样的定义之后,当他宣称“情在而理亡”,贻误了后来多少的年轻无知的男女,但是也要意识到产生的流弊。

吴炫:重情轻理在明末就发生了下面这样的局面,因为对于理的抵制(以理杀人),情就更多的通向了情欲,以杜丽娘、柳梦梅为代表得严肃形象从正面看是肯定的生命的欲望自由展现以及对于束缚这样的欲望的封建礼教的痛斥;当你对于理加以抵制,情变质通向情欲,拒绝了理的生命,由此而因为缺乏生命的支点和有意义的理的支撑,最后就会显得破碎而不完整,或者是显得无助、无力与轻飘。

这个时代看起来很自由,可是仔细去叩问就会显得内心很荒芜,人生变得没有追求了,人生就成了一种没有目标。

吴炫:“当人们在高扬晚明这一套意识形态的时候就是在二十世纪初,这样的拒斥理的在民国就收到了宣扬,结果就直接导致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无力的子君以及把玩的小品文共生的格局,造成了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生命欲望被唤醒之后,又漂泊无力的生存状态,也引发了娜拉出走以后该怎么办的深刻的提问。”

超越历史局限,回过头来深刻的反省。情理可以兼备的,情与理可以统一的。

日本的杰出汉学家沟口雄三(1932-2010)《中国前近代思想演变》:“明代思想对于人欲提倡其实绝不意味着从负面贬斥天理,而是人欲为天理所包容。”

“如果把天理看作是封建的身份秩序,如果把人欲看作是人的自然欲望,那么可以说人欲反而成了封建秩序中的公或恰好的成分。就因为人欲成了封建秩序中的公或恰好的成分,这儿一来,一方面天理就把人欲收受于自己之中,而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进行再编和补强。”

痴理这个词汇提出就是为了直接反对汤显祖的情在而理亡,而且要超越痴情,所以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词汇。

曹雪芹直接推翻了汤显祖所主张的“是非者理也,爱物者情也”,“情在而理亡”的价值观。

曹雪芹把一个人的主体性从情感或爱情的霸权论述乃至情欲霸权垄断中释放出来,把人的价值重新再回归到人格和伦理的意义上面来。

以宝黛的爱情关系,二人从前生到今世,乃至于今世的从青梅竹马到后来出现爱情性质的感情,无论各个发展阶段其实都属于伦理性质的。宝黛之间非常纯洁。

前生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完全没有爱情,是强者对弱者的救助,不求回报,被救者极力的报恩。“报”的文化意义,不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以还泪来回报,这里包含着有深厚的恩义与德惠。到了今世二人的发展就是落实到日常的生活里,因此呈现出的是伦理化的感情。宝黛的爱情从来就没有变成可以凌驾一切的心灵追求,二人的爱情是臣属于伦理的关系之下。

第二十八回,

宝玉道:“我心里的……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

第二十回,

宝玉听了,忙上前悄悄的说道:“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隔疏,后不僭先’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姐妹,宝姐姐是两姨姐妹,论亲戚也比你远。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从小儿一处长大的,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呢?”

宝玉对黛玉保证是出于血缘关系、认识时间先后作为感情的稳固的依据。

第二十八回,宝玉对黛玉的剖心表白,可是也是出于伦理的表达,但是林黛玉听了会感到深深的放心,这是能给她安全感的表达。

第五十八回,

宝玉将方才见藕官,如何谎言护庇,如何“藕官叫我问你”,细细的告诉一遍。又问:“他祭的到底是谁?”芳官听了,眼圈儿一红,又叹一口气,道:“这事说来,藕官儿也是胡闹。”宝玉忙问:“如何?”芳官道:“他祭的就是死了的菂官儿。”宝玉道:“他们两个也算朋友,也是应当的。”芳官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义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他是傻不是呢?”宝玉听了这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喜又悲,又称奇道绝,拉着芳官嘱咐道:“既如此说,我有一句话嘱咐你,须得你告诉他:以后断不可烧纸,逢时按节,只备一炉香,一心虔诚就能感应了。我那案上也只设着一个炉,我有心事不论日期时常焚香,随便新水新茶就供一盏,或有鲜花鲜果,甚至荤腥素菜都可。只在敬心,不在虚名。以后快叫他不可再烧纸了。”

人的主体性不必用在死守终生,人的主体性使用人的心来确认的,不用外在的形式来证明。对这个世界、家族都有责任,不能只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了责任。只要不忘旧人就好了,因为记忆很容易褪色的,有了新生活就更容易里过去越来越远的,更容易忘记旧人。若非有强大的意志、高度的人格,不可能有了新生活之后还这样深刻的怀念死去之人。所以“至情”不必去死,真正用你的心证明你的至情;更不能用复活来证明,因为永远都无法证明的。男子丧妻后也可以不续弦来拥有或全部的奉献在唯一爱的坚持上,有的时候面对的是必须续弦的状况,那就去续弦。

苏东坡可以作出《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但是也有爱妾朝云,因此也不影响他对妻子的爱。

唐代诗人王维三十岁妻亡不再续弦(主中馈)。王维有四个弟弟,如果是独子,就必须续弦。

藕官告诉贾宝玉就是即便续弦也无碍于至情 ,因为人是很复杂的、深刻到如此。

“痴理”:文中的“大道理”“大节”。痴:执着,不涉及理性。曹雪芹将一个情感性、非理性的用词(“痴”)与一个讲究客观、冷静、均衡、逻辑的“理”结合在一起,就是对痴情的一种超越,所以创造出一个表面看起来很矛盾的词汇,原来理可以“痴”,原来“理”是这样的动人。谁说“情在而理亡”,将“理”包容进来,情会得到升华的;而把情容纳进来,理就会变成“痴理”。

所谓的“痴理”就是情理兼备,情和理的调和,客观世界的“理”与主观世界的“情”根本上是完全可以合而为一的,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人与社会合而为一的,人的一切是社会给你的。《文化模式》潘乃德:潘乃德《文化模式》:“一般人认为社会与个人是必然对立的两极,这是十九世纪二元观念所导致的最错误的见解,因为所谓的社会绝不是超离于个人之上的单元,若无文化的指引,个人则丝毫不能发挥其潜力。反过来说,文化所包含的任何因素归根究底也都是个人的贡献。文化和个人的关系一向是相互影响的,以为强调文化和个人的对立并不能厘清个人的问题。只有强调文化和个人两者的相互影响,才能掌握个人的真相。要了解个人的行为,不能只探寻个人的生命历史与其禀赋的关系,甚至还用一种很武断的方式来测定禀赋的高低,我们更需要考察个人所偏好的反应与文化制度所选定的行为这两者的关系。”

第四十三回,

茗烟道:“……二爷须得进城回家去才是。第一老太太、太太也放了心,第二礼也尽了,不过这么着。就是家去听戏喝酒,也并不是爷有意,原不过陪着父母尽个孝道儿。二爷若单为这个,不顾老太太、太太悬心,就是才受祭的阴魂儿也不安生。二爷想我这话怎么样?”宝玉笑道:“你的意思我猜着了。你想着只你一个跟了我出来,回来你怕担不是,所以拿这大题目来劝我。我才来了,不过为尽个礼,再去吃酒看戏,并没说一日不进城。这已经完了心愿,赶着进城,岂不两尽其道。”

两尽其道:无论是死的、活的如果让他们不安就是自私的做法。

第四十七回,

宝玉说:“……我只恨我天天圈在家里,一点儿做不得主,行动就有人知道,不是这个拦就是那个劝的,能说不能行。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柳湘莲道:“这个事也用不着你操心,外头有我,你只心里有了就是了。……”宝玉道:“我也正为这个,要打发茗烟找你。你又不大在家,知道你天天萍踪浪迹,没个一定的去处。”柳湘莲道:“你也不用找我,这个事也不过各尽其道。眼前我还要出门去走走,外头游逛三年五载再回来。”

各尽其道:心里有了就是至情,每个人都有局限,不能要求每个人做同样的事。就如同藕官所说的的“只要不把死的丢过不提”。

曹雪芹以“两尽其道”、“各尽其道”同时告诉人们什么叫做“痴理”,这个意味无限深长。不要简单地认为人与万载的社会、家庭是对抗的。真正主体性建立在人的心,只要人的心是情深意重、念念不忘、一直维持着情的眷恋与爱惜就是至情,不需要死、不需要复活,更不需要一堆外在的形式来表现。曹雪芹把真正的主体性回归到自我上,而不是低下的身体本能上。才子佳人小说当然是被推翻的,因为没有达到情理调和的,认为二者是对抗得,乃至用一种非常幼稚的协调方式来协调二者。

总 结

曹雪芹为什么不喜欢才子佳人小说?

原因在于其中存在着一种情理对立的误解

——强调痴情

——无“理”之“情”

——放纵情欲、流于本能层次

——生命破碎与不完整,或显得无助、无力与轻飘

情理是合一的。

在情、理对立的情况下,很强调痴情,就会造成无“理”之“情”,那么没有“理”的“情”就会放纵情欲、流于本能层次,因此就出现了情与欲的混淆(“俗流以欲为情”),实际上也是在自我贬低到比动物都不如的层次,整体展现出的是一个好色的野兽,整个生态界畸形情况,就会生命破碎与不完整或显得无助、无力与轻飘。这不是历史的常态、也不是人的正常状态,应该学会以一个更健全的、更宏大的方式看待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超越痴情的境界

——情理兼备、情理合一,因而“两尽其道”“各尽其道”

——天理的完善

——“痴理”

“两尽其道”:情与理合二为一或者两者兼备的求得圆满。不是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在情加入后使“天理”更完备,而人欲被包容在“天理”里,也被升华了,而不会流于肤浅的动物本能,这一样一来“天理”更完善、更健全,更能把人的各方面包含进来,因此超越痴情的偏执和极端,这时候理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因为它让情更有力量,更均衡、更崇高、更深刻,这时的理就叫“痴理”。

放纵的自我不是真正的自我,是在贬低自我。

痴理的提出是一个石破天惊。

“痴理”是空前绝后,在中华文化文化库搜寻这个词,在这之前出现过一次《大智度论》之类的佛学典籍中出现过一次,而且是大德高僧的注,是不太好的意思,因为在佛教中讲“痴”,就是蒙昧、陷溺,是指人间中看起来很有道理的理,其实陷溺的那个层次的“理”。

在用法、佛学背景都是没有相关性的,可是一百年来读《红楼梦》的人都在忽略了这个词,人会不自觉地受到集体意识误导的。

《红楼梦》讲的道理就是“发乎情,止乎礼”。宝黛之间培养了情感,始终止于礼,这也是在维护人的尊严的。

古人实际上告诉我们最好的道理,待人处事一定要“取法乎上”,在各个领域学习都要学最好的,就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再次等的。不应该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没有意义的、甚至很肮脏的琐碎的东西上,这是为什么呢?

天地之间多元,并不是每一元都是正确的。人一定要理性去追求一个“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一个道理。

二宝透过野史读到才子佳人的故事,没有对才子佳人小说进行模仿。

尽管二人共读《西厢》,但整部书中都只谨守礼教。第二十三回,

宝玉道:“好妹妹,要论你我是不怕的,你看了好歹别告诉人。真是好文章!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一面说,一面递过去。黛玉把花具放下,接书来瞧,从头看去,越看越爱,不过顿饭工夫,将十六出具已看完。自觉词句警人,馀香满口。虽看完了,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

二人看《西厢记》强调的好处和欣赏的重点是什么?黛玉欣赏的是词藻警人,余香满口,可见林黛玉欣赏的是文采。西厢记的文中的唱词以及景物描绘的词句不亚于宋词元曲的等级,非常优美。

林黛玉对西厢记的回馈就是从优雅的辞藻与感伤的美学两方面而来。

虽未留心去听,偶然两句吹到耳朵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道:“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黛玉听了,倒也十分感慨缠绵,便止步侧耳细听。又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其中的趣味。”

打动林黛玉的是美好的事物终归要落空,寂寞的落空的悲哀,包含个人也触及到天地万物必然终结的悲剧感。鲁迅: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你看。有价值:青春、美好的文化、珍贵的人事物。姹紫嫣红,是多么可爱的、多么的令人心醉神迷的天地间的美景。“好文章”到底是婚恋的内容,还是文学的层次?

想毕,又后悔不该胡想,耽误了听曲子。再听时,恰唱道:“只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黛玉听了这两句,不觉心动神摇。又听道“你在幽闺自怜”等句,越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词中又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处。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驰,眼中落泪。**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再好的婚姻,再幸福的年纪都抵不过人世无常。“在幽闺自怜”就是林黛玉真实的生活情景的写照与心理状态。

林黛玉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不强调在“美眷”上,与婚姻恋爱无关,主要是在“似水流年”。一切美好的事物以春花为代表都只在无常中稍纵即逝,这才是她的感伤的所在。

水流花谢两无情是晚唐崔涂的《春夕》的诗句,“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李煜的词;“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是刚才所读的《西厢记》的句子。

《牡丹》《西厢》能打动宝黛这样在正统文化、精英文学教育下成长的人到底是什么元素?两部戏曲能继承优良的文化元素,才能被二人青睐,共同的构成要素就是“流水”与“落花”,感慨的是一种极美好的事物可是却要随着流水这样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无常甚至无情的自然的力量而终归虚无、万境归空,根本与婚恋一点关系也没有。

宝玉笑道:“妹妹,你说好不好?”林黛玉笑道:“果然有趣。”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

贾宝玉现学现卖,将《西厢记》的句子拿出来进行了一种双关的说法,其含义就是“我是张生,你是崔莺莺”。照常理(现代的价值)来说林黛玉不会生气的,这是爱情的保证。

黛玉听了,不觉带腮连耳的通红了,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一双似睁非睁的眼,桃腮带怒,薄面含嗔,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了!好好儿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说这些混帐话,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说到“欺负”二字,就把眼圈儿红了,转身就走。

之所以生气就是因为觉得受到了羞辱,这个生气的程度仅亚于金玉良姻闹出的风波。黛玉对于金玉良姻的生气,黛玉是迁怒到宝玉身上,但是这次是直接生气的,针对的就是宝玉。林黛玉借告状来威胁宝玉表达强烈的谴责与抗议。对于林黛玉来讲将她类比为淫词艳曲的女主角就是对她的羞辱。“淫词艳曲”:康雍乾三朝颁布禁令,禁书,包括《水浒传》、《西厢记》《牡丹亭》等,称其为淫词艳曲。

第二十六回,

二人正说话,只见紫鹃进来,宝玉笑道:“紫鹃,把你们的好茶沏碗我喝。”紫鹃道:“我们那里有好的?要好的只好等袭人来。”黛玉道:“别理他。你先给我舀水去罢。”紫鹃道:“他是客,自然先沏了茶来再舀水去。”说着,倒茶去了。宝玉笑道:“好丫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黛玉登时急了,撂下脸来说道:“二哥哥,你说什么?”宝玉笑道:“我何尝说什么?”黛玉便哭道:“如今新兴的,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看了混账书,也拿我取笑儿。我成了替爷们解闷儿的了。”

多情小姐指的是林黛玉,“同鸳帐”有点过分了。林黛玉的生气也很少是“撂下脸来”,因为贾宝玉太过分了。林黛玉称《西厢记》为淫词艳曲、混账书,将其中与婚恋有关的台词称之为浑话、村话。

对于林黛玉来说一个是纯文学的角度,也是打动林黛玉的地方,但是这些戏曲小说涉及到婚恋的相关语句就会是严重的污秽。黛玉就是认为宝玉用混账书中的“胡说”“村话”拿她取笑(“欺负”),因为她成了爷们解闷的了,变成了拿来消费的性对象了。林黛玉觉得自己不被尊重,她是一个大家闺秀的,凭什么能做出娼妓做的的行为呢?

一面哭,一面下床来,往外就走。宝玉心下慌了,忙赶上来说:“好妹妹,我一时该死,你别告诉去!我再敢说这些话,嘴上就长个疔,烂了舌头。”

从此贾宝玉在也没有说过这类的话。再说就是在第四十九回

宝玉笑道:“那《闹简》上有一句说的最好:‘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这五个字不过是现成的典,难为他‘是几时’三个虚字,问的有趣。是几时接了?你说说我听听。”黛玉听了,禁不住也笑起来,因笑道:“这原问的好。他也问的好,你也问的好。”……因笑道:“我说呢!正纳闷‘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原来是从‘小孩儿家口没遮拦’上就接了案了。”

贾宝玉疑惑薛宝钗与林黛玉的关系,就借这个典故来说明。但是没有婚恋的事情,借孟光与梁鸿来说明宝钗与黛玉的关系。

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女主角很容易被男主角追求、打动。

第三十五回,

一进院门,只见满地下竹影参差,苔痕浓淡,不觉又想起《西厢记》中所云“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二句来,因暗暗的叹道:“双文,双文诚为命薄人矣,然你虽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我黛玉之薄命,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古人云‘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

打动林黛玉的都辞藻与其中的美学。

林黛玉真的是与才子佳人中的“佳人”划清界限的,当然也不会模仿娼妓化的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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